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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s從你的全世界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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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艾中
謝謝邀請!理論上肯定是闖紅燈的行為,是沒有異議的!但交警在執法實踐中往往會放寬或延遲闖紅燈的計算時刻,也就是說車輛在紅燈亮起或綠燈開起的臨界點上,電子抓拍系統會延遲很短的一段時間,這是因為紅綠燈訊號系統、電子抓拍系統以及系統間的整合都有時間誤差,大型車輛還有車身比較長等客觀因素,為了消除這些客觀存在的誤差,略微延遲一點時間抓拍取證,有利於執法的質量。
但我們不能去鑽這樣技術上的空子,從以往大量的紅綠燈岔路口的重大事故分析來看,往往涉及到綠燈閃爍時汽車加速闖紅燈,騎電動車人、非機動車和行人又在綠燈沒有亮起時就提前闖紅燈,雙方都在臨界狀態進入岔路口中,汽車加速到高速狀態,遇到緊急情況時往往來不及制動,此時發生事故一般後果都比較嚴重,一旦發生事故交警在定責時是不可能放寬條件的,必然是嚴格按照實際的情況認定,所以各位駕車的朋友紅綠燈路口,還是那句老話: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題主自己不在說 闖紅燈 嗎?闖紅燈!那肯定是紅燈的時候你走了啊,也就是紅燈的時候你通過了停止線,這種肯定算闖紅燈了;在透過停止線前是綠燈,但在透過路口的時候變成了紅燈,在不妨礙其他綠燈通行參與者(比如綠燈該行人或者其他方向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繼續透過,或者停下來等待綠燈後通行,這樣的不算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