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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路途多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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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筆記本配件82372648
受害人和見義勇為者口供一樣,施暴者入室行兇強姦未遂被見義勇為者制止,現在施暴者狡辯撒謊訛人反咬見義勇為者,晉安警方辦案能力讓人懷疑,犯罪人消遙法外,見義勇為者關了14天,這種民警辦案跟飯桶有區別嗎,還是在包庇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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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空如也過餘生
這件事情對於警方的處理讓人無語也無奈!首先看女方當事人對事發經過的敘述和證人的證詞,都說明李姓男子有不軌圖謀和實施行為(強姦未遂),別說是剛認識不久的人,就是他妻子如果不同意啪啪啪如果用強的話也是強姦行為。女方在遭到脅迫毆打(當事人有打傷),大聲呼救,女方鄰居報了警,本人認為趙宇聽到呼救聲實施救援,就是屬於見義勇為!踹傷了加害者就是為了保護受害者和自己,不應該認定為行為過當。警方的處理有失公允,有偏袒加害方的行為,對受害人和見義勇為者不公,相關部門應成立調查組查明真相,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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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3視角
這個問題,我不帶任何感情色彩來回答。
首先,如果反應的情況屬實,趙宇應該是見義勇為。見義勇為是一個法治社會應該褒揚的行為,因此無論從法律上、道義上,趙宇的行為都應該受到支援,是大家學習的榜樣。
其次,承辦案件的公安機關、以至於今後可能涉及的檢察院、法院等,應該排除干擾,迅速還原事實真相,給期盼正義的受眾一個圓滿的交代,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只要是客觀的、公正的,我想一定具有說服力。這個案件本身並不複雜,不是什麼疑難案件,何必要拖很久。拖的時間長了,即使是公正的處理結論,可能也不能得到大家的真正認可。
第三,我沒有理由懷疑任何一方,不管是案件當事人還是司法機關,我們必須相信司法機關能夠公正的處理。因為正義能否得到申張,是民心向背的試金石,我們沒有理由懷疑法律的神聖與公正……但是之前發生的多起類似案件的奇葩判決,使正義在我心中沒了底氣,儘管如此,我還是支援見義勇為者、支援法律捍衛者、支援司法公正者,我仍然相信公正會到來——不一定是法律的,但一定是歷史的!
15日報道,因為一場見義勇為,21歲趙宇被指故意傷害遭到拘留,期間他錯過了兒子的出生。而更令他擔憂的是,接下來或許將面臨刑事指控。
事件源於2018年12月26日晚,趙宇在出租屋內聽到樓下有人呼救,就前去了解情況。看到一女子正被一男子掐住脖子,便上前拉開。雙方進行一番拉扯,趙宇踹到男子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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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應該很清晰了,見義勇為者與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均無任何關係,犯罪嫌疑人實施侵害,被害人、見義勇為者、室友,證詞一致。犯罪嫌疑人的狡辯,顯得很蒼白。為何警方如此處理?確實讓人費解,希望法律方面的明白人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