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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距79年還有一甲子

    一般說來,備案價就是所在城市允許商品房對購房人售賣的最高價格!不得超出備案價銷售,否則就是違規行為,住建局將對該樓盤進行懲罰,比如不得網籤、暫停預售證發放等,造成開發商回款受阻,資金鍊很有可能因此斷裂。若真是這樣,開發商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為什麼備案價比成交價高,甚至高出許多,那是部分開發商對未來的市場行情持樂觀態度,亦或是對自家建設的房子信心滿滿,故而有此現象存在。

    開發商的樓盤第一次開盤,實際成交價格往往都會比備案價低一些,讓先上車的購房人嚐點優惠的甜頭,借他們的口去宣傳專案。

    如果去化情況非常理想,遠超預期,那麼第二次加推就可能頂著備案價銷售,取消優惠,至多針對全額付款客戶讓利一個點。

    倘若整體行情不好,那就繼續按照低於備案價的實際價格售賣。真正做到:進可攻,退可守。開發商不是慈善家,絕不做虧本的買賣,區別之處只是利潤多寡而已。

  • 2 # 陽光侃房

    備案價於成交價相差大而網籤的,一部分地方會默許!

    首先,你可以這樣理解,成交價就是和開發商和購房者的交易價,這個一般是隨行就市的,也就是房價上行期,成交價高於備案價,下行期,成交價又低於備案價。

    那兩者有沒有相差幅度,有些地方有規定,比如兩者不能相差10%以上,但這個也僅是地方房管局的指導價,現實操作中不一定會嚴格執行,會靈活的調整。

    還有一種網友提供的情況,比如某網紅城市2年前報備價低,結果房價快速上漲後,房價基本翻倍,而真正的成交價估計比報備價高50%以上,但網籤時價格卻是高20%,多的30%差價另外交納,沒發票。(房價上漲和下跌中都會出現相應的兩價偏離)

    題主把網籤理解成,房管局來確認,你和開發商買房的買賣關係正式確立,你交的錢對應開發商某一套房源而以。買賣雙方不能再反悔了,也別太糾結兩者差距太多,隨行就市而以!

  • 3 # 我是小兔牙

    如果高於物價局的備案價格的話,那麼,就要給與相應的處罰,但開發商的每個價格,你很難完全掌握,現在還要求商品房價格進行一價清和公示,如果你能全部掌握,也是可以算出來的。

    但通常開發商的實際成交價需要在帳務和房產局備案合同上可查。

    因此,需要打12358向物價局進行舉報,將一些明顯高於備案價的情況告訴物價執法部門?

    網籤價格是在房屋管理局系統上面備案和公示的價格,不得低於區域的最低過戶指導價,最高可以達到合同價的90%-95%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照這麼打下去歐文能留在凱爾特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