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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隨園麥小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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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木桂
人怕出名豬怕壯。娛樂圈這個大染缸成就了一批人,讓一些人名利雙收,藝人一出名,受人熱棒身價大增,千人歡呼萬人擁戴,有點得意忘形,不知東南西北。自以為高高在上,高人一等。
身處在這和榮譽之中,對原配那還能看得上眼嗎?就會感覺原配,配不上她(他)的身份。喜新厭舊自然而生。
在加上娛樂圈裡的形形色色誘惑,婚外情事類也多,那離婚率自然會比一般人高得很多。
但事情不能片面看待,不能一竹竿打一船人。有些藝人還是忠於原配的。
一個人的品德,決定一個人的行為。例如港星古天樂,始終零緋聞,還有姚晨堅持她平平淡淡的婚姻生活,很多明星都潔身自好,憑自己的實力征服觀眾。
我認為,不管她們的婚姻生活如何,畢竟是她們的私生活,也是她們選擇的權利,我們不要過多的干涉和評說。
如果我們過多的評說反而提高她們的名氣,讓她更紅更有知名度,有些娛樂明星,是靠八卦緋聞來漲人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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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撈
一句話個人私生活!有錢有律師團隊,誰汙名我追責訴法律。藝人藝出名就是當今富豪!私下情人不滿足就走過場,滿足達要求的就當現代陳世美!不違法的前提下解決前妻換新妻。再者說不過去時移民國外,國內掙錢國外花,不範前妻留國內看老家,再迎小妾國外安小家!看來看去?有錢能使鬼推磨,無錢無勢窮鬼不上門的道理必須懂。世界的發展為當代藝人提供了無限的空間!發展好的藝人生活偖侈消費遠超歷史皇帝。這樣的收入群體還要解答和前任妻子離婚的理由嗎?歷史皇帝三宮六院…現代社會那一個富豪那怕再有錢有誰能敢為?比起皇帝不違法換個妻子有什麼大不了的,如今社會普通民眾看不順,合不來離婚也是常有的事。難道藝人出名離婚覺得奇怪嗎?話題最好不要放在藝人身上,有錢時對任何人而言都有可能生變拋妻的可能。錢來的多,人就會變的快,人的變化不是藝人出名後的特長!提問者也可說是過去的窮文人,忌度如今的富藝人而提問提升名氣而為吧!歷朝歷代都是一分本事一分錢,文學家你當不上,拿藝人說辭任何人的回答都無法改變藝人出名都有錢的規律!安份好自己的職業,過自己的能過的生活是常人的思維!藝人出名也是努力付出的結果,他們比起常人吃的苦受過的難可能也很不尋常!離婚不違法,誰願誰離,難道要規定藝人出名就不準離婚嗎?沒道理的提問,是不是腦子缺根筋的緣故引發的。離婚現象丟開藝人名人己是社會上出現的普遍現象!為什麼答這樣問題讓很多人感興趣,而不是反感,這是一種社會不公平現象!是對他人的不尊重,也是一種自輕自己的表現。看問題客觀面向社會主流,別把自己劃為不倫不類的逆流群體!言論自由,但不違背公平公證的立場。不能就事論事發表個人觀點,有立場有原則提問發言是對全社會負責對自己負責的共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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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王葉2020
明星成名就和前妻或前夫離婚,不是錢多燒包的,而是在特殊的職業環境中性為不檢點,讓另一半不能容忍了,規勸無效,又不願忍氣吞聲,就只能分道揚鑣。在文藝圈,除了演技,還需機遇,若想出人頭地,往往削尖腦袋,尋找路子,想方設法贏得導演好感,在搭班子時入圍,爭取戲份多的角色。為此,男演員要破費錢財,女演員要投其所好出賣色相。對“油鹽”不進的好導演,那著欲出名撈角色的男女演員,則搞“曲線救國”,尋覓那些當紅明星,託其提攜推薦,以遂心願,這就需要遵循潛規則,把委託人“拿下”,使其真心助力。基於沒有名氣,沒有特殊關係,在頻繁交往中就得有多方面的付出,才能投桃報李。這在皆為演員家庭夫妻,是心知肚明的,為了出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忍痛等待機會。一旦走紅,脾氣暴漲,便離婚揚眉吐氣,並以新歡彌補精神上的缺憾,也是一種洩憤的報復。當然,無豔史的夫婦離婚,也有精神壓力致使性格變化,或是不能顧家而影響原有的感情,誤會加深又不溝通,無奈而選擇了離婚。例如電影演員程愫和傅程鵬,夫妻二人多次搭檔,演了一部又一部戲,終於傅程鵬被觀眾記住了。他的諜戰片一部接一部的演,而倆人的關係也在此時畫上句號。離婚一年後,傅程鵬就與香港女演員周麗淇結了婚。
據我的業內朋友說,他們倆人就是在當年合作的一部劇時關係曖昧,所以在離婚後火速結了婚。20多年的婚姻,卻抵不過短短几個月的相處時間,真是令人唏噓。
由此可見,演藝圈的演員離婚,並不是因為事業太忙,無暇顧及家人,冷淡了對妻子或丈夫的關心和照顧,更不是是錢多燒包的,而是有了名氣夠不用再忌彈前途了。總之,作為一個明星,一個公眾人物,眾目睽睽,當自律,為啥要做那些影響自己名譽的事情?箇中緣由,也只有他或她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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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笑納笑
娛樂圈這種現象好像不少,與職業的特殊性有關,個人素養有關,與炒作有關。
印象最深刻地是香港藝人沈殿霞。在一檔節目裡,她和女兒一起演唱歌曲《心太軟》。她攬著還沒有長高的女兒,淚眼婆婆,令人動容:
“你總是心太軟 心太軟
獨自一個人流淚到天亮
你無怨無悔的愛著那個人
我知道你根本沒那麼堅強”
……
歌詞好像為她量身定做一樣,唱出她的真實心境。足見感情的傷痛有多深。
沈殿霞,集歌手、女演員、主持人於一身,事業風生水起,但感情很是坎坷。1978年與風流倜儻的鄭少秋相識,1985年結婚。為挽救婚姻,高齡產女,最後還是以鄭少秋移情別戀離婚收場。鄭少秋風流倜儻,演藝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他不是珍惜妻子對自己的依賴和感情,而是無情拋下妻女,另結新歡,令人唏噓不已。
藝人的工作性質比較特殊,投入的是“感情”,演繹人間的故事。戲內戲外的情感容易模糊,與搭檔演戲互生情愫,難免假戲真做。所以顯得娛樂圈人的婚姻有些混亂。
聚光燈下,焦點所在,拋頭露面眾人仰慕,感覺人生很風光,很容易飄飄然。有的人得過幾個獎項,事業小有成就,開始看不上自己的“糟糠”,拋妻棄子不在話下!有的藝人經不起各種誘惑,緋聞不斷,八卦走紅。網上關於某演員出軌、離婚的訊息真不少!也許是蹭熱度故意為之,也難說。
德藝雙馨的藝人大有人在,不炒作、不曝光私人生活,卻實實在在為大眾不斷輸出優秀影視作品,就可窺見一斑。
無論什麼職業,純真的愛情是人間最美好的情感。家庭幸福與事業成功並不矛盾。像陳道明,陳寶國,都是大腕級別的藝術家,沒有過緋聞,一樣走向成功。
大眾需要娛樂,娛樂需要藝人,藝人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自律守節,為大眾奉獻優質的精神食糧。 -
6 # 廣東廣州市緣來有你
雖說國家法律規定“婚姻自由”,但我覺得,現在父母的角度來說,為人父母者誰不希望自家子女能夠找到自己的人生伴侶幸福美滿過上一輩子呢!?
名人出名後拋棄前任,除非前任有從事違法亂紀或者傷風敗俗的道德行為,不然的話,我覺得多少都有點不妥。所謂“人怕出名豬怕壯”你這次跟這個前任離了,找到一個資源更好的。等你下次找到“這山又比那山高”,又去離,何時才是個盡頭,就算讓你娶到(嫁到首富,宇宙總統)又如何?到頭來,人生只不過百年。總之,記住一句,世上沒有最好的,只有合適的!
從婚姻看,名人在我理解來看只不過在人群中認知他的人較多而已。他們也是人,也要過生活。所以,我覺得不管是名人好還是普通人好,在對待婚姻問題必須要慎重。所謂“婚前睜大雙眼看人,婚後閉上一隻眼看人”我覺得意思是說婚前要睜大眼睛,透過現象看本質,看清對方性格和內涵是否合適自己,婚後要有包容心就是包容小缺點了。至於所謂“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有難同當,有福獨享”的自私自利思想,我們把它埋葬在珠江,讓它漂遠!多年前,看過一則故事:女方帶男朋友回家見父母,女方父母熱情接待,好酒好菜,飯後送走男方,女方父親堅決不同意女孩跟這個男友交往,原因只有一條,男方在吃飯時,夾菜把筷子伸到對方那裡去。這樣的人,只是會從自己角度是思考問題,很少會考慮到對方感受的。呵呵。男方或許不知道“細節透露本質”吧!
我想每個人,在熱戀時,基本上都是卿卿我我,花前月下的浪漫並且希望持續永久。但是,家庭生活是由鍋碗瓢盆柴米油鹽這些瑣碎的東西構成的,開心也會伴隨著不快!如果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請慎重婚姻,因為有人說過“婚姻是殿堂,也有人說過,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管怎麼說,名人的私生活,我們無權去幹涉。套用錢鍾書先生《圍城》的話,外面的人想出來,裡面的人想進去。難聽點說句,衣服合不合適,只有穿得人,體驗最深。日子幸不幸福,開不開心,只有當事人體會最深!
還是那句話,願有情人終成眷屬,幸福美滿一輩子!閱歷有限,說錯勿懟,祝大家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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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如歌夢界
這個問題也得分男女藝人,成名後離婚,大多是男藝人。
就拿赫赫有名的張藝謀導演來說,與原配相識於微時,原配支援丈夫事業,孝敬公婆,教育教導撫育孩子,讓丈夫無後顧之憂的外面打拼。
後來大家都知道,他們最終還是離婚了,相愛容易相守難,貧窮結髮富貴散。女方長期在家守望,和他已然拉開距離,共同的話題少了,思維的天平分出了高低,認知的領域發生了質的改變……男方向往更好的合作伙伴,知己,以達到事業的巔峰;年輕漂亮的容顏是每個男女的憧憬,因為都是煙火兒女,皮囊的好看,誰也抵禦不了。
名人,文人,導演,明星……一生都在演戲,每一齣戲一個女主角,不知道要換多少女主角才能成就他們豐富多彩的肉體和靈魂。
還有一位香港影帝梁家輝,也是於妻子相識於微時,那時自己貧困潦倒,妻子還是義無反顧的嫁給了他,並且與他共患難、共風雨。他成名後,面對身材發富,容顏衰敗的妻子,更是疼愛有加,出門在外,緊牽其手;每年婚慶,鑽戒想送;拍戲在外,絕無緋聞;每晚睡前,看著妻子才能睡著,且感覺妻子越老越好看。
每個成名的男人,都有成為陳世美的潛質,有的男人成名後,選擇拋棄結髮妻子,忘了曾經的困苦和結髮之情,選擇和優秀美麗的女子在一起,例如張藝謀;有的男人成名後,選擇對髮妻不離不棄,歲月沉澱下感情越發深厚,例如梁家輝。
個人認為,無論選擇以什麼樣的方式過一生,都希望曾經的良人能被歲月溫柔以待,並且善始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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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零卡可樂y
現在社會中,竟然會有人聽到誰家老公達到之後,哪個藝人成名之後,就把家裡黃臉婆老婆給修掉,另外找了一個比自己小十幾歲的年輕女人,更誇張的是有的人發達成名之後取的老婆比自己女兒大不了幾歲。這種事情也越來越常見,男人有錢就變壞似乎變成了常態。
我身邊一個朋友,她工作能力強,是公司的管理,自己的老公是大學同學,都屬於品學兼優那種。畢業進入社會後,又都各自認真對待工作那種,當他們快要40歲的時候,物質生活方面已經變得非常不錯了,該有的都有了,手裡還有足夠的積蓄,在公司也都做到了經理級別,然而在這個時候,婚姻缺出現了破裂,由於兩個把所有精力放在了工作上,忘記了感情的維護,沒了戀愛時的那份激情,導致離婚
還有一個朋友,畢業之後就結婚生子了,後來就成了家庭主婦,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孩子還有家庭上面,身材走樣,也沒有了以前的打扮。面對失敗的婚姻,每天以淚洗面,足以說明她的心情。她跟我說,一開始的時候,她老公還會心疼她,對她照顧有加,每天按時回家,還會準備小禮物,但是隨著她老公的生意越做越大,每天要接觸各種各樣的客戶,後來天天很晚回家,有一天竟然發現他老公手機裡有跟年輕女人的親密合照。
我這兩個朋友的離婚經歷,真的很感慨,只能說想要維持好的婚姻關係,不是那麼簡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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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秀骨青松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我最想說的是,明星離婚要理性看待,不要一聽到離婚,就判定他們道德敗壞,這是綁架,當然這中間也有不少喪失底線的人。
畢竟作為外人,我們很難知道人家離婚的真正原因。只能說各有各的因,各有各的果。總結下來,不外乎這幾種情況:
1.喜新厭舊是人的本性。成名後的藝人,錢掙得足夠多,眼界視野也水漲船高,這時的私慾會極度膨脹,買別墅、開豪車,進入更高層的社交圈,這一切的一切,似乎原來的糟糠之妻根本無法匹配,於是離婚就變得順理成章。
2.兩個人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不得不說能夠成名的藝人,都非常優秀,其背後肯定付出不少常人難以想象的努力。而他(她)的另一半,卻原地不動,絲毫沒有成長。我們知道夫妻之間最好的狀態是共同成長,互相激勵。兩個人的差距越來越大,分手是早晚的事。
3.聚少離多的生活,在一日日的消耗他們的感情。沒有感情的夫妻,生活味同嚼蠟,倒不如各自散去。
4.也許成名前感情已破裂,只不過選擇成名後離婚,因為名人的身份才被廣泛關注。對於感情破裂的夫妻,離婚也許是他們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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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空筐
男人和女人以身俱有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一個是魔鬼,一個是天使。
萬人觀看的舞臺上是天使,七情六慾、食色性也的慾望是魔鬼。夫妻攜手患難與共、相濡以沫是天使,不能一起登堂入室、榮華富貴是魔鬼。
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
出名後的藝人,登上了一個令普通人仰視的舞臺,隨著掌聲、鮮花、榮譽而來的是金錢,有了金錢,住上了超過1000平方米的豪宅,花園裡有游泳池,車庫裡停著三輛原裝進口的世界名車。
週末的樹蔭裡,富豪商賈名媛雲集,有崇拜愛慕的、有願以身相許的、前呼後擁、杯觥交錯⋯⋯原配醜婿婦怕見公婆,進也不是走也不是;假日裡出遊、機場碼頭、古堡海灘;紅毯盛典,鎂光燈耀眼的晚會,如果再挽著歷經風雨、滿臉滄桑的"黃臉婆",會讓千萬粉絲和狗仔們失去興趣、缺少歡呼雀躍的激情;最難忍受的是"富貴思淫慾",夜深人靜的時候,他魔鬼的肉體更加慾火燃燒⋯⋯
在苦大仇深中長大,歷經磨難,靠仰人鼻息,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藝人始終牢記著一句話:"有錢能使鬼推磨。"
往後的一天,雄雞一唱,黎明到來,明朗的Sunny灑滿花園,游泳池的水面上鳥語花香⋯⋯藝人挽著像朝陽一樣青春靚麗、風情萬種的新婚嬌妻,坐上"賓士600",駛向了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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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王菲離婚時,我和老公講,他們因為懂得愛情,所以他們要離婚;我們因為不懂得愛情,所以我們的婚姻在繼續。
其實需要說明的是,不僅是有些藝人出名後會和前任離婚,有些普通人有錢了不是也會和前任離婚嗎?之所以我們看到的藝人成名後離婚太多的訊息,是因為他們是藝人,佔據了很多流量和版面,讓大家關心和知道的更多罷了。
藝人成名後會離婚,究其原因,大概如下:
一、婚姻中男女角色的平衡地位被打破:無論是男藝人還是女藝人,出名以後,一方面是觀眾的萬眾矚目,使得他們對自己缺乏冷靜的認識,五花八門的海報頭像,頻繁接受的記者採訪,使得平靜的家庭生活被打破。二是他們的接觸世界更廣了,認識的人更多了,回頭再看自己的丈夫(妻子),就感覺與自己不再匹配了,感情自然就發生了裂變。
二、走紅後的家庭角色和明星角色是不相容的:無論男藝人還是女藝人,一里走紅,自然不可能再專注於家庭瑣事,兩者的角色身份的衝突是必然的了。
三、有的藝人在走紅之前已經結婚,但為了事業的需要,並沒有對外公佈,走紅了,家庭被暴露在閃光燈下,一舉一動都象被監視一樣,也有可能導致對方心裡無法接受,時間長了,感覺也會發生改變。
四、走紅後,外面的誘惑太多,讓他(她)感受到從未有過的激情,然後又比較出在家家庭中沒有得到的,所以離婚是不可避免的。
五、工作的環境容易讓他們迷失方向,很多藝人走紅後,工作不斷,成天泡在劇組或者其他的,接觸這些人的時間比接觸家人的時間要長得多,在合作的過程中,分不清現實與劇情,沉溺其中,難以自拔,只好離婚。
六、有的經紀公司不允許走紅藝人暴露家庭,長時間的隱瞞必定會造成傷害。
現在想來,如果一個很紅的藝人,能保持住事業與家庭齊頭並進,是很難有的人間奇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