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解憂心理醫生

    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在一起,有時候祝福對方過得幸福就夠,對嗎?

    對嗎?我覺是有前提的!

    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在一起,這是對的,而有時候祝福對方過得幸福就夠了嗎?我覺得是遠遠不夠的,是遺憾的,是有很大無奈的!如果喜歡她,最好努力追求,在一起,如果沒有結果,那就祝福對方,這樣也沒有傷害她,自己也可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否則只祝福對方過得幸福,那是對不起她,也對不起自己!

    為什麼這麼說呢?且聽我道來!

    故事一

    我28歲那年,遇到一個25歲的姑娘,她的學識和美貌是沒話說的,我很喜歡她!

    我也知道她喜歡我,可是那時候喜歡她的人多,有很多條件比我好的,我很快打消了喜歡她的念頭,就想祝福她!

    可是我心早已在她那裡了,每天還是想她!可就是沒有再去追求了,後來她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給一個人!

    在她嫁人的前一天,還問我,有沒喜歡她,要不要見面。我就說祝福她!沒見!

    多少年後,我們在參加一個論壇上遇見,茶歇時候我們聊了下,她說她離婚了!

    之後我們一起談了很多,我把我當時的想法告訴她!她就說,為什麼你那時不努力!如果你努力,我就嫁給你了!

    而這時,我怎麼辦呢?

    是很尷尬的!如果當初努力下,她就不會有那麼一段,我也不會那麼久的壓抑和難受了!現在已經回不去了!我們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這大概就是李宗盛那首歌唱的,愛的代價吧!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到我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在一起,而有時候祝福對方過得幸福就夠了嗎?我覺得是遠遠不夠的!最好還是努力,追求下,不留遺憾!

    故事二

    這個正好和第一個相反!是我的來訪者說的!

    她26歲那年,遇到了他!

    那時候她是校花,喜歡她的人也很多,後來她選擇了一個男生!

    她的說法,這個男生和其他的比,不是最好的,而是真誠對她的,長久喜歡她的,後來他們在一起。

    現在過得很幸福,有2個孩子!她給我說,要不是當初他的努力,他們肯定沒有今天的幸福!所以她很感謝當時他的主動追求!

    她來和我諮詢,不是心理問題,憂愁煩惱,而是她想做自我探索!可見她有這個條件,做長期的心理諮詢不少錢的!她老公也支援她做心理諮詢,她嫁對人了!

    第一個類別是藝術類的喜好。精緻的產品,當然也包括大自然的產品,可以帶給人內心的愉悅,沉醉於這個類別追求的人,以美為最高的理想;第二個類別是科學上的探尋,探尋的目標是隱藏在世界永珍之後的神祕的規律,探尋的過程充滿了艱辛和驚喜,真是這些探尋者的最高理想;

    第三個類別是自我探索,以瞭解自己為目標,更好地活著,是這些人的最高理想。看心理醫生,就是自我探索的高效途徑之一。

    心理學家楊鳳池也說過:心理學的主要功能是讓人擁有幸福人生,次要功能才是扭轉病態和障礙。

    在發達國家,有自己的牙醫、律師和心理醫生是身份的象徵。

    她做的諮詢就是自我探索,以瞭解自己為目標,更好地活著,是這些人的最高理想。擁有幸福人生!有她老公支援!有錢!

    而有的夫妻呢?一方還反對做心理諮詢的!甚至暴力傷害對方!

    我這個客人,給我說,她嫁對人了,感謝當初他的追求,如果沒有他的努力,他就祝福我,那就沒有我今天了!

    故事三

    是我們心理學史上的,著名心理學家弗洛姆,他當時喜歡一個女孩,這個女孩很美麗,可這個女孩對他不是怎麼愛,這就麻煩了!

    他雖然喜歡,女孩對他不是怎麼喜歡,女孩和他人好了,他也只有祝福了!這就足夠了!

    最後他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他遇到了她的妻子,從喜歡到愛上,在一起,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他將他的愛,寫了一本有名的書《愛的藝術》!

    這個故事讓我們看出,有時祝福就夠了!這是對她好,也對自己好!

    有一種喜歡,早放手好,祝福不祝福已經沒不要了!

    我曾經遇到一個女孩,那是10年前了,我剛大學畢業,來到深圳醫院上班,很喜歡,和她表白,她也不說喜歡和不喜歡!有一天我們談的很好,要進一步發展關係時候,她說她有喜歡的人了!有男朋友了?她不喜歡我!

    這樣的感情還需要堅持下去嗎?

    我最不能接受的是,我喜歡她,她不喜歡我!我也不想舔狗!這樣即使在一起,都不幸福!

    強扭的瓜不甜!

    不耽誤她,不糾纏她,不傷害她,也不耽誤自己,我就再去找其他喜歡的人!

    對她,我也不想祝福!祝福那是無奈,是假的,是傷害自己,去你的吧!

    她已經不是我喜歡的人了,我們已經沒有關係了!

    我們應該相忘於江湖!

    我也不想她祝福我,再見了!

    我是天空裡的一片雲,偶爾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在轉瞬間消滅了蹤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這交會時互放的光亮!

    總結

    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在一起,有時候祝福對方過得幸福就夠,對嗎?

    對嗎?我覺是有前提的!

    我覺得是遠遠不夠的,是遺憾的,是有很大無奈的!

    周星馳《大話西遊》有經典臺詞:

    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到我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夠給我一個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對那個女孩子說三個字:’我愛你。‘如果非要在這份愛上加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如果喜歡她,最好努力追求互相喜歡後在一起,如果沒有結果,那就祝福對方,這樣也沒有傷害她,自己也可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否則只祝福對方過得幸福,那是對不起她,也對不起自己!

    最後,我想說的是,愛一個人,要努力追求,能成就成,不成也沒有遺憾!對她,不要去傷害她,祝福她!對自己,不要氣餒,再談其他的!天下各處無芳草!

    如果一個人愛你,你也喜歡,可以互相給機會,彼此珍惜!彼此成全,不要為難!遇到一個喜歡你的人,是福,懂的惜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男朋友要求我結婚必須會做飯,而我不會、不喜歡也不想學,是我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