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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專業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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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子非魚160741178
這是體罰嗎?這是對未成年人的施暴和凌辱。這樣的老師中國有多少個。只有一個學生報復老師,還有成百上千的學生揹負著心靈的創傷要生活一輩子,難道對未成年人的施暴和凌辱不是犯罪嗎?記得國外有一個老師在學校對多名女生性侵,幾十年後這些學生告發了老師,法律依然對老師進行了判決。學生報復犯法應該判刑,老師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嗎?
結合本人實際經歷說說我的看法和觀點吧。本人是一名職業院校的老師,入職3年。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職業院校的生源都是所謂相對比較“差”的學生,說的不好聽點他們都是高考體制下的“失敗者”,身上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問題”。這樣說吧,一般人性格都比較有稜角,做事比較有尺度有紅線,但做了幾年老師之後,感覺性子都被學生磨平了,做任何事都按部就班、波瀾不驚的。
是人都會有情緒,老師也是人,也會有情緒,也會有情緒失控的時候。老師打罵甚至體罰學生我相信都是有原因,當然我們不排除有極個別變態的老師。一般情況下,都是有原因的,甚至有恨鐵不成鋼在裡面。
個人覺得,在這方面國家應該明確界定法律紅線,老師應當被賦予一定的教育處罰權同時肩負相應義務。現在很多學生家長過度溺愛孩子,導致老師不敢管教學生,生怕家長找麻煩,同時明確老師的義務,教育處罰權必須被界定在一定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