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宣城人,四年前轎車被兒子同村的朋友借走,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朋友把轎車賣了,我多次找其討要,對方一直拖著。今年我到法院起訴,法院卻說沒手續,時間長了,沒有受理。我怎麼才能要回車子?怎麼辦啊?
回覆列表
-
1 # AH法治時空
-
2 # 昨夜又長風
根據描述,現在面臨的問題就是證據不足。
關於取證渠道,答者提供以下幾個思路:
1.四年時間,車輛要投保交強險等手續,這個業務,非行駛證車主需要車輛登記的車主提供授權代辦文書,否則,投保人就是除車主以外第三者,去保險公司調出交強險辦理人及交款人賬戶和賬戶名。
2.如果借出期間,有年檢記錄的,去車管所調取辦理人資訊。
3.車子被轉賣,車管所應當有過戶記錄,賣出人和買受人,或者說交易前後的車主資訊,車管所全部有存檔。
4.借出期間,如果有違章,一定有處理記錄,否則無法轉賣過戶,調取處理人資訊。
如果上述資訊在不同時期都有記錄,貫穿整個出借時間,又都是來自權威機構的證明,法院會考慮採納。
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是宣城人,四年前轎車被兒子同村的朋友借走,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朋友把轎車賣了,我多次找其討要,對方一直拖著。今年我到法院起訴,法院卻說沒手續,時間長了,沒有受理。請問律師:我怎麼才能要回車子?
本案件涉及訴訟技巧的問題。事件發生距今已有4年,當事人若以車輛被他人非法出售造成侵權為由,向法院起訴,則涉及訴訟期效的問題,法院規定當事人自得知被侵權之日起2年內可進行訴訟。因此律師建議,當事人可以以要求他人返還財務為由,向法院起訴,可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