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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的多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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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談古論金
梁啟超和康有為在戊戌變法(1898)失敗後流亡海外,逃死之餘,本來沒什麼經濟來源,可是兩人以『保皇會』為名義向海外華僑募集資本,創辦了股份制的『廣智書局』和『新民叢報社』,梁啟超以提供文稿作為『技術入股』,佔了33.33%的股份,1902年至1903年,僅從『新民叢報社』就獲得分紅上萬銀元。
能夠賺錢,當然是因為報紙暢銷,對此主要寫手梁啟超功不可沒,而且他的文章在當時也起到了較大的積極作用。
但是在商言商,這樣用所謂『能力』佔股份的『出資』方式,如果不是因為梁啟超和康有為之間的特殊關係或者說梁啟超在保皇黨之內的領導地位,是不可能獲得的,因此也頗受人詬病。
嚴復晚年評價梁啟超時如是說:
往者唐伯虎詩云:『閒來寫得青山賣,不使人間造業錢。』以僕觀之,梁任公所得於雜誌者,大抵皆造業錢耳。幽其君而殺其友,已則逍遙海外,立名目以斂人財,恬然不以為恥。嚴復和梁啟超政治觀點不同,他的觀點和說法也不完全對,然而梁啟超雖然比康有為借保皇斂財要剋制和低調得多,但是他個人的第一桶金說到底確實有很大部分是靠借保皇名義忽悠海外僑胞得來的,多少有點不那麼光彩。
在梁啟超的理財消費觀念中,大致認為『年餘五六萬金』才能『家計粗足自給矣』,開銷如此之大,經濟收入也必須高,進入民國,他不惜斷絕高額資助與袁世凱翻臉,之後主要收入來自薪酬、稿費、版稅、投資收益,那就相對榮耀得多了。
一是任職薪水,稿酬,演講報酬。1912年11月,在給女兒梁思順的信中,梁啟超透露,袁世凱每月給他津貼3000元,還同意給組黨資助20萬,梁則開口要50萬。而當時一般職員的月收入在8元左右。稿酬方面,梁啟超作為時代巨擘,青年導師,他的稿費版稅基本都是當時最高的。1925年,他曾在給大女兒的信中透露,商務印書館給售書費五千元。晚年,梁啟超還有一筆收入就是演講和講課費,也是相當不菲。
二是股票投資收入。民國初年商辦企業眾多,梁啟超一度擔任國民政府財政總長,從這個職務就不難看出,梁一定是一個極具經濟才能的人。具體透過股票和商業投資獲利多少沒有記載,但也是從梁1928年給女兒的信中可以看出,“有二萬內外資本去經營”。
三是北京、天津、北戴河等地的房產。1912年歸國後,十年間梁啟超在北京擁有了三處住房。而天津的飲冰室更是名流史冊,由東西並立的兩座現代化三層小洋樓組成,樓後還有一排兩層工房。1925年,梁啟超還出資一萬元,買下了章宗祥在北戴河的別墅,也是一座二層小洋樓。可見在什麼時代投資房地產都不會錯。
圖一:梁啟超;圖二:梁啟超夫婦及子女;圖三:飲冰室(現梁啟超紀念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