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今年29歲,兩個孩子的寶媽。我兒子今年四歲九個月,女兒一歲九個月。我老公2018年6月21號車禍去世。我老公在新華買了一份保險,當時不太懂,沒有寫受益人。現在我婆婆家人,然後就是不配合辦這個理賠。他們的意思是,公公婆婆的錢打到他們卡上把兩個孩子的錢打到她爺爺奶奶卡上就給我辦這個理賠。我老公他有一個弟弟,一個姐姐。錢打到他爸媽的卡上。他的姐姐和他的弟弟給我籤個放棄協議。說我公公這個卡上的錢以後給他沒關係。兩個孩子還讓我帶。錢他們拿著,讓我來養兩個孩子。我老公去世,對方給了15000喪葬費。親戚朋友上禮上了46520元,喪葬費和這個禮金加在一起是61520元。跟我老公辦事的時候,我老公弟弟說能省省一點兒,到時候給孩子生活費,我老公辦事花了28286元還剩餘33234元我從裡面拿走了4300元現在還剩餘28934元剩下的這個錢這個錢。我婆婆公公說給他的小兒子和他的大丫頭。以後隨禮。我老公的律師費都沒有著落。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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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寂寂空山新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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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勝順廣福智
從法律角度上面的回答已經說得很好了!從道德角度說說,婆家一家人都不咋地!這個時候還惦記那點錢?正常的人家,都會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伸手幫一把孤兒寡母的!不為別的就為那兩個年幼的孩子,作叔叔姑姑的也不能把孩子爸爸用命換來的那點錢給動用了!留在那裡給孩子做個念想!你是他們家明媒正娶的大兒媳婦,你不是還沒改嫁呢嗎!把腰板直起來,拿起法律武器,不為別的就為那兩個孩子,該是你的一分錢都不能少!這樣的公婆不要也罷!
1.朋友的禮金,和自己孃家的禮金,你自己收著,因為朋友禮金要自己還,且和婆家沒關係。
2.婆婆家收的的禮金,婆婆要給她好了。我這裡按照風俗,在你自己的孩子沒長大之前,一切婚喪嫁娶,你都不必應酬,至親,可以出力不出錢。
3.保險公司理賠可以直接起訴,不必透過亡夫家人。
4.婆家強勢,難以相處,婆家親人不能提供任何幫助,建議及早處置房產,異地居住。
5.所得資金,買最長期的國債吧,對外直接聲稱是孩子父親的買命錢,誰都休想打主意。
6.現金安置了,這幾年先自己工作,過點苦日子,一為教育孩子,二為艱難時看透人心。人心難測。看透了,才能規劃好以後的生活,因為以後很長時間,你和孩子,都只能靠你了。。
7.婆婆家人鬧事,躲不過一個理字,上有法律,下有地方悠悠之口。敢鬧事,問他們以後家裡孩子是不是終身不嫁娶?否則,虎狼之家,何人敢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