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91軍營回憶
-
2 # 順風土菜餐館
承蒙邀請!這要從二個方面看,駕駛員交通事故全責,以照交通法規,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但是,駕駛員為老闆開車,老闆合駕駛員是僱主與僱工得關係,是幫老闆幹活。主觀上誰開車都不願意出現交通事故,誰沒有父母妻兒!客觀上老闆不應該讓駕駛員賠錢。如果老闆是臨時從社會上僱用的車輛,出現全責交通事故,駕駛員必須賠償老闆的損失!拙見。
-
3 # 呼吸的頻率530
我來科普:法律術語是司機應當承擔主要責任(超過保險額度部分)然後司機和車主承擔連帶責任!實際案例中,(幾乎都是保護弱者,法官和稀泥)只要不是附帶刑事責任(即不死人)基本上都是車主承擔,就算是規範的物流公司,司機最多就是押金和未結算工資不要甩手走人,這事就算了結了。至於說公司或車主透過司法途徑追究駕駛員,幾乎執行不了(至少我認知裡沒有執行的徹底的,15年轎運物流經驗)
-
4 # 金香家園
這要分開來論,駕駛員與老闆的勞動關係不同,賠償方式不同;交通事故責任鑑定不同,賠償方式不同;如公司有制度規定因駕駛員工作失誤導致的交通事故,應有駕駛員賠償一定的損失責任,那駕駛員就應該賠償。當然如果因交通事故給駕駛員造成人身傷害了,保險公司和老闆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要因勞動關係和事情而定,不可一概而論!
換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車主,你僱的司機把你車撞稀碎,出事故了,你啥心情。老闆買車不也是為了吃飯嗎?你開車養家不也是為了餬口嗎?都是為了生活都是在勞碌,沒有應該不應該,良心賬。即使法律訴訟了,執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