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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萬東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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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悟法析律
當事人上法院打官司的目的是為各自實現自己的訴訟目的,原告是為了訴訟請求得到支援,被告是為了駁回對方訴訟請求,這本身就是一個衝突的過程,所以法律才規定了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有申請再審的權利,用於對權利的救濟。
01對一審判決已經生效的案件,申請再審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權利訴訟權利在訴訟中是非常重要的,當事有權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行使,所以當案件生效前,當事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請上訴,這是賦予當事對自己權利進行救濟的程式。
而判決已經生效了,並不代表當事人沒有權利進行救濟,這時可以申請再審,再審是對已經生效判決的錯誤進行糾正的程式。
02申請再審不侵權,但必須能證明原判決存在問題申請再審時,需要有新的證據來證明原判決存在問題,這樣再審程度才會啟動,而這個新的證據可以是之前沒有出示過的,或者判決後發現的,這個證據一亮出來,大家就知道,原來的判決是錯誤的。
如果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和事實認定錯誤,也可以申請再審,如此看來,申請再審雖然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但是要對其進行實質審查,只有審查通過後立案,才可以對原來生效的判決啟動程式,重新審理。
所以,關鍵的是儘快找到合適的再審理由才能保障權利能落到實處。
結語在訴訟中,為了體現公平正義,訴訟法往往設定了許多的權利救濟和維護的程式,當事人依法依規的行使自己的權利,是有法律意識的表現,並不存在侵犯別人權利的情況,所以根本不用擔心於此,做好自己該做的事,用完自己該用的權利,才是真正的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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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南王國棟
一審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再上訴,強行上訴,二審法院不受理。如果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再審原因,可以申請再審!
既然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了,你不服一審的判決,依照監督審判程式屬於再審,不是上訴。上訴是你在接到判決書以後十五天之內為上訴期,在此期限內提出上訴。對於判決不服不管是上訴還是再審,這是你的訴訟權利,任何人無權干涉。只是你在上訴或者是再審的時候,要把握住機會,認真對待法律賦予你的訴訟權利,爭取取得法庭對你的支援。(案件有問題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