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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思一轍

    因人而異吧……人與人之間是不同的。分手自然有分手的理由。即使這不該成為理由。但是,人和人是不同的。每個人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樣的,很多分手複合的人,其實只是因為無法承受寂寞,若兩人的感情真的那麼深,又怎麼會因為一點點事情就分手呢?每個複合的情侶,其實真的都沒你們看到的那麼幸福……矛盾自然存在,更多的可能是得過且過,也許得過且過才是白頭偕老的真諦?只是,現在的我們都知道,陪伴才是最長情的告白,這句話不是說說而已……若能走下去,請別放棄。一輩子很難,有人陪你走過一輩子,更難。請珍惜眼前人。眼前人,才是真的人。

  • 2 # 凌晨天色

    分手之後,依然是朋友,互相幫忙無可厚非,但“曖昧”,並不可取,即使能重修舊好,也很難長久。

    一、感情是永遠無法還原的情感。

    修復破碎東西,裂痕永遠都在,即使看上去形狀一樣,可能一碰就會坍塌。

    假如曖昧的原因,是一方不願分手,而另一方也放不下,有可能走向複合。

    但是,重修舊好是極不穩定的關係,往日的矛盾、傷害,都會給今後的相處帶來巨大的隱患。

    二、與前任的曖昧最終可能換來傷害。

    有一種人,一邊利用“舊情”,一邊等候新人。

    你以為ta是重情重義,舊情難斷,無法割捨,其實ta只是拿你當作備胎。

    所以,不要保持和前任的曖昧關係,當斷則斷。

    寄希望於靠曖昧重新複合,也終究是水中望月,徒增煩惱。

    別流連,別曖昧,既然已經分手,就給自己好好迎接未來的機會!

  • 3 # 如月微光

    跟前任曖昧還能成為戀人嗎?

    你們曾經是戀人,現在又搞曖昧,其實在別人眼裡你們是重修舊好,又成為戀人了。但你們自己是不承認的,心理也清楚你們之間根本不是戀人的關係。那你們要是就這麼曖昧下去,能成為戀人嗎?

    如果你們都還是單身,還是有可能的。你們有感情基礎,在感情上都需要對方。你認為的曖昧其實就是戀人間的親暱,只是礙於曾經分手的陰影不敢正視。挑破那層窗戶紙就好啦,坦白承認你們還是喜歡彼此的,你們還是戀人。

    如果你們之間有一方已經有新的戀人,或兩人都有了新的感情,你們還在一起搞曖昧,那你們就太不地道。你們不僅傷害了無辜的人,也褻瀆了你們的感情。你們最終不僅不會成為戀人,還可能雞飛蛋打,落得形單影隻。

    過去式就是過去式,感情的事最忌諱牽牽扯扯、糾纏不清。看清自己的內心,做個果斷的人,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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