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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廣哥Vlog

    個人覺得殺人償命應該是必須的,但是這種情況也可以具體分析。如果說殺死的人是可殺之人,是罪惡滔天的惡人的話,那這樣子的話,可以不必殺人償命,但是一些刑事懲罰還是要執行的。如果是妄念殺人,草菅人命的話,那必須是殺人償命。

  • 2 # 劉濤律師石家莊

    復仇是法律制度形成的基礎理論。它不受時間的流失而淡化,僅僅是由私力復仇轉化為公力復仇。

    復仇的方式:如何處置權利

    1.在中國封建社會,法律是支援私力復仇的。私力復仇既維持了平等報復,又維持了社會的正常秩序。並且在當時的經濟剩餘價值較低,司法行政人員較少的情況下,私力復仇能夠很好的節約社會成本,提高當時社會救濟效率,維持社會正常運轉。

    2.隨著社會剩餘價值的逐步提高,國家要壟斷武力,則必須肩負起來公權力代替私權利救濟的能力。但是復仇的理論依然沒有變化,僅僅是由國家機關代替私力進行復仇。

    復仇的時機:當代社會如何把握權利

    3.侵害中復仇,最典型的是正當防衛。當不法傷害正在侵害我的時候,我以同等的私力報復他。侵害後復仇,首先選擇委託公權力復仇,當公權力不予救濟或救濟不到位的時候,由私權利救濟補充。

    所以,表面上看法律讓這個社會更加文明,實際上

    不管人們接受不接受復仇,它一直在支撐著社會的運轉。

    (復仇並不是一個褒義詞,而是一箇中性詞。他不僅有殘忍血腥的一面,還有推動社會進步的一面。比如:

    復仇鍛鍊了力量和思考。打不過對方時就要鍛鍊身體和找打敗他方法。

    復仇推動了創造。復仇推動了具體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生。

    復仇提升了忍耐力。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復仇提升的組織壯大,即政治組織的雛形。部落跟部落的聯合,村落與村落的聯合,最早的國家形成。)

    隨手寫寫,意見不全,敬請海涵。

  • 3 # hola那那

    如果說武俠小說裡面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畢竟是杜撰。而放在現在的社會當然是需要根據法律法規來決定如何依法處置。

    但如果是問到撇開社會這個大框架,站在個人角度看,我覺得分兩種情況:一種理性,一種感性!

    感性:如果是跟自己有關係的,肯定只想一命抵一命,不要任何同等生命價值的替代。這是人的第一反應,也是第一個會超越理性做出的判斷。

    一個人的經歷,一個人的內在,一個人的精神狀態等等一系列不同場合狀態當下,決定他是理性對待還是感性扼殺。所以才有了同樣一件事,千奇百怪的處理方式!

    這放在有法,無法下,都成立!

    以上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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