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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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世間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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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漁78
關於是否否定一位歌手,我是這樣認為的,歌手的好壞和版權是兩碼事吧?唱的好就是唱的好,有人天生就是那種大眾喜歡的好聲音,這種例子比比皆是。好歌手翻唱歌曲這好像很正常吧?那如果隨便唱別人一首歌就要追究版權,那我被告上法庭了!我每天都在翻唱,怎麼付版權費?所謂版權糾紛,無非就是那些版權所有者看見哪個歌手唱他的歌唱紅了!掙錢了!眼紅了!這裡補一句,有很多歌的版權都是在那些什麼狗屁公司而不是在創作人手裡!就是要錢唄!
歌手如果翻唱歌曲出名,也確實應該給一定的版權費,畢竟不是自己的,但是!一個歌手演唱出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呀!他要付出多少的心酸?要唱多少個歌才有可能碰到一個唱紅的?金庸先生不是一塊錢出售了一次版權嗎?還是出售給了一個“那麼好的導演”,這就是例子呀!
還有人說沒有自己的作品不配當一個好歌手!那簡直是扯蛋!賣魚的就必須要會養魚?那廚師燒牛肉的時候,就要會養牛?如果用這種邏輯,那廚師要學會多少技能才能成為好廚師?術業有專攻,有的人就是有一副好嗓子,但不會作詞作曲,這沒有錯吧?翻唱其實就是唱歌,人人都在翻唱,如果沒人翻唱,說明這首歌失敗!一個好歌手的判定,就是唱歌,唱功,大家的喜愛程度,而不是他翻唱了別人的歌,或是他沒有自己的作品,或是他不會寫歌等等,有什麼關係?難道打乒乓球的一定要會做球拍?否則就不是個好乒乓球員?
歌手好壞跟翻不翻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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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八個小女孩音樂推薦
一個歌手,出現版權問題,那就是抄襲,而抄襲是值得被極力反對的一個歌曲創造出來的本身價值在於其能夠表達人在某一特殊情景式的感受或者是某種特殊的意義,而不是隻是為了好聽。抄襲這個行為本身是無腦的,對於音樂本身也是一種褻瀆。另外,版權問題不止能否定一個歌手,還能否定一個人,這是不誠信的體現。
第一,很顯然不應該,因為已經有很多成功的歌手都是翻唱別人的,老一輩歌手幾乎都翻唱,香港尤為突出!第二,畢竟是上個時代的故事,在當今時代版權保護尤為重要,但仍然出現剽竊盜竊作曲的歌手大有人在,而且近期歌曲大火之後都會被人扒出剽竊盜竊國內外知名歌手的作曲,自己再填詞補上,網路歌手就不提了,連知名歌手都逃不過被詬病抄襲,我覺得一個歌手版權保護意識要比唱功重要。第三,偷盜電音瞎改名字,low穿地心引力。第四,如果一個歌手連原創都沒有,只能靠別人的東西火起來的,註定你也走不了多遠,版權意識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