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人力資源踐行者
-
2 # 白小石
問的有點不太清晰。
首先要確認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視同工傷),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車禍原因必須是個人非主要責任。
如果可以確認為工傷(視同工傷),那麼就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假如公司沒交社保,相關的費用有公司承擔),包括醫療費用、工傷期間薪資之類的等等。
同時,可以要求肇事方進行必要的賠付,肇事方的賠付和工傷保險的賠付有一部分是可以都拿的。
如果嚴重,找個精通勞動法規的律師;如果不嚴重,跟肇事方和公司分別協商處理,合情合理就行了,沒必要非要搞得精疲力盡。
所以還是視情況定吧。
上下班路上出現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車禍,可以認定為工傷。否則不會被認定的。(具體後附法律條例)
屬於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裁決書或相關的處理證明至公司人力資源部,由單位向社會保險機構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算。
工傷認定材料提交:
(1)填寫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統一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合同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
(4)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但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15天內應作出決定。被認定為工傷後,會發放《工傷證》。接下來會鑑定勞動能力,確定員工工傷級別。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