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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兔牙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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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俞177829369
十九年的婚姻,這是人生的一個很慢長的過程,而且是你這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全部都投入其中了,而現在卻要走向離婚的收場,對此我只能表示十分的遺憾,當然,一段感情的長久與否,它不受時間的限制,但是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十九年的風風雨雨,總是會留下一些不可磨滅的記憶吧,就算現在所有的恩情早己殆盡消失了,但是親情卻是難以割捨的呀,離婚沒有嬴家,都是兩敗具傷的局面,不愛了,可以適時放手,忘記過去了,從新開始,但是有些女人她卻從不這麼認為,她是這樣想的,我在你的身上得不到愛情了,我就一定要在物質上爭取到足夠的補償,為此,雙方為了爭奪婚內財產,打得頭破血流,鼻青臉腫的,如果真要出現這樣的局面,那受傷害的就不僅僅是雙方當事人了,更受傷害的可能就是你身邊的親人和孩子了,這種心靈上的創傷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極為不利的,最好能夠極力避免它的發生,不要只想著自己痛快了解恨了就可以了,好聚好散,也是結束一段感情的最好方式了,買賣不成人義在,真沒必要搞成冤家路窄的樣子,都要給對方留一點空間,日後好相見。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又都是明事理的人,那麼雙方就一定會商量出一個妥善的婚內財產的分割辦法,如果有一方不明事理,非要糊攪蠻纏,那也只能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律來給你一個公正的說法,至於孩子現在己經十五歲了,他也已經明白了一些是非觀念了,並不是說一定要跟誰誰的,最主要還是要看那一方的生活條件,更有利於他的健康成長吧。現在己經十五歲的孩子,最多也就兩三年的時間,可以呆在父母的身邊,兩三年以後,他總是要離開父母的身邊,是上大學還是參加工作,都是一樣的要分開的,孩子長大了,到了最後跟誰都是一樣的,親情是永遠都割捨不掉的,所以你也沒必要太在意孩子的去向問題,首先要在離婚後調節好自己的心態問題,投入到新的一段生活中去,才是你最先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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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原則性的問題出現,然後男方對財產也不願意做出退步,那財產肯定是合理分配!兒子一般歸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