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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魚兒家居生活

    應該做什麼和事實上足怎麼做的之間其實相差很遠,比方說讀書的時候。每個同學都知道讀書很重要,應該努力學習,但是能夠一如既往努力的同學依然是少數。大人和小孩一樣,做不到往往不是因為認識不到了,大多數是輸給了毅力。比方說你定的健身計劃,減肥計劃,往往起初也堅持了一定時間。

    這既然是多數人的弱點,那麼,我們作主觀上的要求就不能符合大多數時候的霈求,顯然更應該去建立完善而合理的制度,來保障你認為下屬應該做到的那麼事情。

  • 2 # 九生故事

    我感覺,在不同的公司,管理理念是不同的。有的公司老闆喜歡自覺並且服從的員工,有的公司老闆喜歡有獨立思維能力、有個性的員工。這個也沒有標準答案,也沒有誰對誰錯,只是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同。

    因為如果員工“自覺與服從”,有自覺與服從的好處,也有壞處。同樣的道理,如果員工“具有獨立思維”,也有獨立思維的好處與壞處。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看這件事是站在什麼立場上來講了。多數時候,是要看所在公司的管理理念。

    如果老闆認為員工就應該自覺,不要有過多的自我獨立思維,那麼員工也是沒有辦法的。如果此時員工不遵守公司的管理理念,那麼就只有失業了。

    不過我是覺得不必太自覺。因為咱們每個人都是有獨立思維的個體,每個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念是不同的。如果強加給員工一些刻板的紀律,這其實並不太利於大多數公司的發展。

    因為這個世界變化太快,一定要“擁抱變化”,外部變化了,人的思維和理念就要跟著變化,這樣才能不被潮流和趨勢拖後腿。

    如果咱們人的思想太刻板,不善於變化,就容易跟不上最新的形勢。其實人的主觀意識都是很強的,要改變自身的主觀意識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闆如果希望員工“自覺與服從”,那麼他的世界觀就是這樣,很難一下子改變過來,當員工實在是忍受不了之後,只有辭職不幹了。

    因為員工屬於“例項弱的一方”,只能用辭職來表示抗議了。沒有辦法。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咱們再找工作的時候,在試用期就是一個“磨合期”,如果發現公司的管理理念太“刻板”,並且自己本身也比較崇尚“自由”,那麼也沒有必要長期在此工作下去了,適時跳槽,或許是一個很理智的選擇。

    如果遇到了“刻板”的公司,即便是強迫自己工作下去,也不會開心的。人一旦不開心,工作也就失去了意義。因為工作本身也是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甚至我們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工作崗位上度過的。一定要讓自己工作比較開心,這樣生活才更加幸福。

    當然了,獨立思維也並不是指“沒有紀律”,基礎的紀律是要有的,只是公司理念不能“太刻板”,太限制員工的獨立思維能力,太限制員工的個性性格,這並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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