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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馬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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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妮33167121
我們這曾經出現過一個這樣的男人,到了適婚年齡,經媒人牽繩搭橋認識了一女的,剛開始倆人談得不錯,以經常相約見面聊天逛街什麼的。一段時間後,女方嫌男的木納,不懂風情不談了。你猜怎麼滴,男方僅掏出一小本子,和女方算帳,本子上詳細記錄了那天那天去什麼地方玩,花了多少錢,連買一根冰棒的錢都有…女方,媒人瞬間石化了。
這件事,以不知是誰傳了出來,成了典故,這男的一直都沒娶上老婆。
希望題主可以借鑑,男人大度一點比較好,低頭拉車,抬頭做人。格局大的人能幹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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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棵開滿鮮花的樹
男女朋友分手,最好分的乾淨徹底。我是女生,如果談戀愛的時候,花過男生錢,不用他要,我會撿著能記得的整數,自動退回。
至於男生該不該主動索要,也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男生花的的都是零頭碎腦,今天一隻冰激凌,明天一朵花,後天一頓餛飩……對不起,我作為女生就是不還,氣死你個男胎女芯的摳門兒小氣鬼!
可如果是花在了正經地方,比如買婚房,買定情戒指,買了貴重衣物,那得還,或者原物奉還,或者折現償還。咱可不是靠談戀愛賣身的,下一任肯定給的更好。
說起來,談戀愛花的錢就是一筆糊塗賬。平時,雙方都要注意,不能可著一個人使勁造。倆人畢竟是奔著愛去的,要互相體諒,共同分擔,這樣才是勢均力敵的最好愛情。
他錢多,你不是她太太,就沒有權利隨便亂花。她心疼你,你不是老公,也最好別厚著臉皮吃軟飯。否則,愛情早晚變了味道,一方心理失衡,分手就是早晚的事兒啦。
既然是談戀愛的時候花費,就是自己為了愛情的支出,本來就沒有說是誰付出誰享受的。都是一方買給另外一方的。
如果是已經分手的話,這些花費就沒有必要去討回了。已經分手就好聚好散吧,拿回的話又會顯示自己沒有風度了。
當然了,除非對方是故意讓你買這買那的情況下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