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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漢代的官制問題。
在西漢初,延用了秦代的官職,皇帝位最高行政長官,高度集中的政治體制。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三公分別為太尉、丞相和御使大夫。丞相統領九卿。
至漢武帝,丞相權位太重,威協了皇權,皇帝很不放心。為了削弱丞相的勢力,重新調整漢朝官制。皇帝取消丞相的官職,設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分別管轄九卿,一人管三個。之前的御史大夫主要負責監察,改成大司空之後,負責工程。取消了太尉,改成了大司馬,管軍事。
總之,這三個職位看似高,但是實際政治權利已經轉移到了新出現的尚書檯。並且,這些職位的官員,通常會為很小的錯誤付很大的責任,並不是什麼很好的差事。
實際掌握權力對 新職位一共也有3個,分別是尚書令、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在朝會時,這三個官員有著特別的專坐,因此也稱作為三獨坐。
司隸校尉比價特殊,他即是地方官,兼領一州之事,也是中央官員,可以糾察百官,俗稱“無所不糾,唯不察三公。”
《漢書·百官公卿表》載: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哀帝建平二年復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如故。元壽二年復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有長史,秩千石。
《續漢書·百官志》記載:
太尉,公一人。原注云:掌四方兵事功課,歲盡即奏其殿最而行賞罰。凡郊祀之事,掌亞獻;大喪則告諡南郊。凡國有大造大疑,則與司徒、司空通而論之。國有過事,則與二公通諫爭之。世祖即位,為大司馬。建武二十七年,改為太尉。
所以可以看到,太尉和大司馬,就是同一職官在不同時代的不同名稱。一開始叫太尉,後來漢武帝時改成大司馬。漢光武帝時又改稱太尉。當然,不同的時代,這個官職的實際權力和職能也發生著變化,逐漸由掌握全國軍事大權的要員轉變為空有名號而無實權的加官。(漢武帝改太尉為大司馬)
太尉這一職設在秦代既已有之。主要執掌軍政。事實上,秦代所有掌管軍事的職官,一般都用“尉”,因為尉的含義本來就是“有法度”的意思。掌握各郡統兵權力的叫郡尉,掌握各縣統兵權力的叫縣尉,等等。太尉則掌握全國的軍政大權。
西漢繼承秦制,也置太尉,但是和秦一樣,西漢的太尉時置時廢,主要是為了防止其職權過重,有時候乾脆就讓丞相兼任。
武帝后改太尉為大司馬,對這種情況也並無多少改變,反而讓這一官職更徒有虛名而已。到了東漢,光武帝重新置太尉,太尉的職權才又復有所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