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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廖彩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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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再學二十年
你的鄰居在你家門外臺階上摔傷,從描述上判斷,你很有可能需要賠償。
通常蓋房都會蓋在自己使用土地範圍內,而門外臺階,都會修在公共區域內,那麼這些臺階,確實對他人造成影響了,所以,如果有人因此而受傷,賠償責任幾乎不可避免。
人都有貪便宜心理,比如把向內開的門,改成向外開,增加了自己房屋使用面積;在樓道里停放自行車、電動車;佔據公共空間存放自己家物品……,還有就是像這種把臺階修到街上。這樣做,不出問題還好,一旦出了問題,給別人造成損害,賠償責任都是免不了的。
“有損害,就要有賠償”,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所以,在佔據公共空間時,一定做好防護,盡到告知警示,以免給別人造成傷害。
你這樣情況,賠償應該是不可避免的,最好還是先找有聲望的老人,給你和鄰居好好說和一下,這樣,既不會和鄰居撕破臉皮,又可以妥善解決問題。
如果找不到這樣的中間人,給你們說和,那最好還是訴諸法律吧,這樣對雙方都是公平的,也能最大限度避免後患。
鄰里之間還是要搞好關係,在別人遇到困難時,儘量給予幫助,儘量不要做會給別人帶來麻煩的事情,這樣即使出現問題,也能平心靜氣地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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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秦箐
我現在快樂的源泉,全是看這種莫名其妙的帖子,非常的歡樂。
底下的回答有從法律層面出發的,有從道德層面出發的,有抖個小機靈的,有義憤填膺的,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這要湊幾桌人吃飯喝酒肯定熱鬧的不得了。
哎呀,不能說了,我看著看著眼睛疼。
哎呀,好疼,好疼!
在座的各位誰都別跑,給我賠錢。
就是你們打的字傷害了我的眼睛,就是在這個帖子裡視力好像又下降了一點。你們要負全部責任,不賠錢,一個也別想走。你們的名字我可全都記下來了。
賠的早打折(zhe),賠的晚不打折,不賠打折(she)。
我可不是碰瓷,我看帖子前眼睛好好的,看了一會兒就不行了,我有證據,看!
看,我的眼睛,是不是不正常?我是不是要瞎了,媽媽,救命,我要瞎了!屋裡怎麼這麼黑,為什麼不點蠟燭???為什麼??媽媽!!
賠錢吧!各位!
題主被索賠問怎麼辦?
當然是賠錢了,費什麼話,趕緊掏錢。
拿了錢是不是心情不好?是不是想出去散步,天都黑了,別走遠了,是不是走到鄰居家門口了。咦,門口怎麼有香蕉皮,哎呀走過去撿起來吧,他不仁我不能不義啊!
哎呀,怎麼摔倒了,哎呀,摔到頭了,哎呀,頭疼,頭疼……
救命啊,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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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u吳金泉
下雪天鄰居在我家大門外臺階上滑倒摔傷,其家屬向我們索賠五萬,該咋辦?
民事糾紛應本著誰主張讓舉證的原則,這與因人高空拋物砸傷路人找拋物者的人為原因有截然不同。以前高空拋物找不到事主可起訴全棟樓業主,那屬舉證責任倒置(與醫療事故類似),不能排除責任者都屬嫌疑人,這次《民法典》明確舉證責任倒置的不合理性。受害人主張權益必須具體指出侵害人。這與有管理職責的公共場所(如商場醫院學校候機候車大廳之內)的地方有隱患而未設定安全警示也有不同。因為家門口之外根本就不屬你們家的管理職責。你家不存在任何過錯,其滑倒摔傷與你家並無因果關係。下雪天路滑其自己應該估計到風險,自已理應多加小心,防控風險。這種因自然環境造成的傷害只能自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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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7240860067428軍
一看標題就來氣,鄰居純屬無理取鬧。不予採取,讓他們上法庭去。以靜制動!
這家鄰居腦子進水,竟然提出這樣的要求,那問問他,為什麼進門到人家的地盤?是否有不良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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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心平637
本人認為不賠也不用理他。至於理由大家都說了很多,沒有重複的必要。
要說的是,現在的人看起來很懂法,動不動就想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從理性上說是好事,但如果是濫用法律的話,在情理上會有點不通,有點耍賴之嫌。如果人與人之間都不說情義,只講利益的話,那麼人與人之就不存在交往之情了。在別人門前臺階摔傷就找主家,如果在街道中間摔傷找那家,要是找不到下家,那就找國家嗎?因為國家規定所有土地都屬於國有的,那該找那個部門呢?
所以,有法律意識,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是好事,但也要分事對待,要合理合情合法,也要看看自己有無過錯,法律是否支援,眾人如何看待,真正自己有理有據,不需要在意眾人看法,如果缺乏正當性,會被笑話,重者會眾叛親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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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油膩大叔8069
你們家人去兩個人到他家外臺滑倒摔傷,不就可以賺回5萬元。
去年順德掉頭轉運新聞,騎自行車跑到人家門口掉頭轉運,成為網紅打卡點。
你不要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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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山老爺爺
以其人之道治其人之身,你號召全家及親朋每天到他家摔一次,傷不傷賠不賠都沒事,反正每天要他陪一人到醫院,檢查身體,檢查一下也幾百,還一天不能做事,,輪流轉,摔他家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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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律諮詢喬也
真的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按照鄰居這個邏輯,在馬路上走路摔傷,是不是要找道路管理處賠償呢?
首先自家門外臺階屬於私有領地,只供家人出行方便使用,不提供公共使用服務,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及時清掃自家門外臺階上的積雪。
其次下雪天路會比較滑,這是一個正常人都應該知道的,別說是在別人門前滑倒,就是在自家門前都有可能滑倒,這能怨得了誰呢?
因此鄰居估計只能找老天爺賠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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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8432157143946
天下雪滑倒的,應該找老天爺賠償,在地上滑倒的應該找土地爺賠償。他不在自家門口滑倒,到你家門前滑倒向你索要5萬元。你可告他敲詐勒索。
回覆列表
看了下不少人回答,覺得很多人有一定的誤解。在這裡綜合幾種情況一起說下。
第一,家門口因為不屬於經營範圍,不賠償
中國賠償主要看這個區域,是不是公共場合,是不是屬於經營範圍,家是屬於私人地方,也沒有對外經營,那麼掃雪不是義務,別人摔倒,當然只能自己負責。
但是在不少歐美國家,如果主人有時間卻沒有積極清理積雪,路人摔倒了是可以索賠的。
第二,在小區內道路業主積雪摔倒,物業會賠償
因為物業有維護小區內公共設施的義務,也就是下雪了,小區內部道路積雪了,物業是應該清理的。這是物業的義務。
既然因為該做的義務沒有做,最終導致他人摔倒,那麼肯定是需要賠償的。最終賠償多少會根據物業義務情況斷定
第三,經營範圍內顧客摔傷,商家面臨賠償
這點和經常遇見的路滑摔倒案例類似,如果商家沒有清理乾淨路面,也沒有在容易滑倒地方做警示。
那麼商家因為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也會承擔一定的責任。
總之,法律上,賠償與否都是看有沒有因果聯絡,也就是這個事情的後果因為那些原因構成的。
個人建議,類似這種,明顯不會賠償的情況,可以完全不理睬,也不接受和解,讓他去起訴就好了,最終也不會讓你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