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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簡單的快樂的快樂

    離婚協議,重點是協議,協議是夫妻雙方協商同意後的,不管有沒有公平分配,願打願挨全憑自願,如果覺得吃虧當初簽字離婚的時候就應該慎重,既然已經成事實了,糾結合不合理就沒意義了,因為人家合法。

  • 2 # 甄言23

    既然是協議那就是雙方都同意的,就沒什麼合不合理,一方想要錢,一方想要孩子,協議達成,如果雙方都要孩子不要錢才不好解決。

  • 3 # Lily律師

    這份協議涉及到財產分割和撫養權安排。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和其他民商事合同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不存在顯示公平可撤銷情形。財產部分只要你情我願就行,涉及孩子撫養權歸屬,從有利於孩子學習生活的角度考慮,也可以在協議中一併約定。劃重點:財產分割一旦離婚後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撫養權還是可以變更的哦

  • 4 # 曉天律師

    不合理。

    但離婚協議這種事,只要雙方都同意即可,沒什麼合理不合理的。

    我見過好多比這還離譜的。

    我是曉天,關注於提供上海地區的家事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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