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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義哥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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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011991
如果學籍能保留,學的專業有前途,學完回自己國家工作,值的。否則拼命打工無足夠學習時間,還有違犯移民法律的記錄,不可能留在加拿大工作,不值的。一句話,遵守加拿大法律,不該做的一定別做,不致於影響個人發展前途。這也是加拿大社會從孩子開始的基礎教育。
如果學籍能保留,學的專業有前途,學完回自己國家工作,值的。否則拼命打工無足夠學習時間,還有違犯移民法律的記錄,不可能留在加拿大工作,不值的。一句話,遵守加拿大法律,不該做的一定別做,不致於影響個人發展前途。這也是加拿大社會從孩子開始的基礎教育。
出國留學的主要目的是學習,能夠出國應該滿足一定的經濟條件。如果因為經濟原因而打工超時被捕,我覺得不是赴國外讀書值不值的問題。這本身和留學沒有直接關係,是學生自己不遵守相關規定,如果以這種心態讀書,今天不被捕,明天也不知道會為別的什麼原因被捕。所以,我想說的是,不管是出國讀書,還是出國旅遊,都要遵守遵守相應的規定,否則,遲早會受到懲罰的。我曾經在美國訪學一年,見到太多的中國學生鑽美國的規定的空子,自以為賺到了,其實他沒想到自己丟掉了最重要的誠信。對此,有幾個問題要說說:
第一,如果出國留學,就應該有相應的經濟條件出國留學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應有不同的條件。如果不具備相應的條件,會給出國留學帶來很大的麻煩。特別是經濟上,目前,對於大部分人來講,出國留學都是一種較大的支出。現在在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過留學四年一班需要100萬左右,這對於大部分家庭來說是較大的支出,如果沒有響應的經濟條件,應該慎重出國,否則會來帶很大的麻煩。
第二,應遵守相應的規定加拿大已經給予了學生打工的規定,在加拿大,根據城市不一樣, 一般一個月生活費在800-1000左右。 打工的話還要讀書, 一週就20個小時 算10快一個小時,就是一個月800的樣子。 但是很難保證你一定可以做滿20個小時, 畢竟主要精力還是在讀書上面的。特別到了大3大4 很難再讀書加打工了。 而且如果因為打工 讀書一門課沒有過, 那就是要重修(一個課的費用在1300-1800左右) 那2個月基本就白打了。這種規定最主要的目的是除了給學生減輕學費負擔,同時也要保證學習時間。應該說這種規定還是非常人性化的,但是很多學生為了賺錢,卻非要超時打工,如果這樣,我覺得被捕一點都冤。
第三,分清楚留學的主要目的留學最主要的目的是學習,而不是賺錢。加拿大政府給予的打工時間是用來緩解學費的壓力,而不是完全支付學費。很多學生對留學的初心忘記了,以為可以讀書又可以賺錢。甚至為了賺錢而忘了讀書。其實這是得不償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