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專案有: 1、五官科 2、內外科檢查 3、胸透 4、身高體重測量 5、量血壓 6、視力 7、抽血化驗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不超過0.5釐米,生長髮育、營養狀況良好能參加體育鍛煉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血壓超過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a(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不能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上高中後仍復發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糧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溼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2、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 13、除上述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疾病,能否報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
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專案有: 1、五官科 2、內外科檢查 3、胸透 4、身高體重測量 5、量血壓 6、視力 7、抽血化驗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不超過0.5釐米,生長髮育、營養狀況良好能參加體育鍛煉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血壓超過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a(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不能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上高中後仍復發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糧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溼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2、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 13、除上述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疾病,能否報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