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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兩個人結婚三四年了。感覺過不下去了,但是又捨不得兩個寶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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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飄葉如雪

    謝邀,結婚四年,就生了兩個孩子,尤其是孩子還小,矛盾肯定會升級,並不真的是合與不合的原因,婚姻有七年之癢之說,正處在磨合期,和誰在一起都一樣,戀愛容易婚姻難,如果對方人品不錯的話你自己要好好權衡,不要輕易做出決定,很多人再婚後不一定過的好,更何況還有倆孩子啊。所以離婚且三思。

  • 2 # 思蝶戀花賞明月

    暫不談你為什麼要離婚,既然談到捨不得孩子,說明問題已經很嚴重了。我講講你該怎麼辦吧!

    個人建議:

    1- 孩子才1-3歲,這個時候,長大後保留的記憶為零或微少,如果有合適的,是可以離的。但二婚,你懂的!必須慎重慎重!人品很重要!

    2- 儘快在孩子5歲前找到一位合適的伴,換個城市,做好保密工作,對孩子影響不大。

    3- 財產分配不要拖泥帶水。

    4- 分開就徹底!如果不能徹底,就不要離。什麼叫徹底?就是老死不相往來,換個城市最好。這並不代表成為敵人。

    5- 什麼探視權,必須有一方要放棄。什麼每月生活費,孩子撫養費,一次性解決或放棄。為什麼要這樣?為了減少對孩子以後成長中的負面影響。至少在孩子大學畢業前,要做到。

    做不到以上幾點,如果能將就湊合,還是等孩子長到成人再離吧!也許到時候已改變想法。

    實在不能將就過,就離吧,單親家庭也有出色的孩子!

  • 3 # 造型師北條

    往死裡離,現在離婚的,都是女人提出來的,若干年後,女人最擅長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特別捉。讓孩子進入單親。加油,女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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