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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區一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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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148502449977
這是準備離婚的節奏嗎,如果協調不好是不是要上法院,然後以此為藉口提出離婚,一般夫妻只要提出金錢分歧,八成到該離婚的節奏了,這都準備分家了,不是離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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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東農村那些事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拆遷補償了400萬。老公自己拿著不給妻子合理嗎?怎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你的描述。你的老公一直在家中管錢。既然這400萬,你老公拿著。他缺不了你錢花就行。在家庭中。誰保管的錢都無所謂。關鍵是你和你老公的關係,是不是一心一意?你老公和你的關係是不是真心實意?如果婚姻出現裂痕。有離婚的傾向。這400萬塊錢地補償。按家庭人口分開,自己拿自己的。如果家中和睦。誰管錢不是一樣,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並不是有多少錢,人人都拿錢。家中主事的拿錢。有事大家商量。該花錢的地方經過家庭成員同意。我認為沒有必要這麼較真。這麼多年的夫妻了,你還知不道什麼脾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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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強律師維權線上
你首先要自行或委託律師瞭解下拆遷政策,是否涉及到你的補償。如果你們住在此房或是在婚後發生的拆遷,那麼妻子一般也是被安置人口的,拆遷補償款應該有你的一份。
一、丈夫這樣做,首先就是不合法的。
對於丈夫獨吞的行為,你可以在離婚時請求分割財產,或如果你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也可以分割:(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二、當然也不合理。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但實際上很多夫妻在貧窮時反而能相安無事。畢竟條件有限,除了眼前人也別無選擇。一旦拆遷,成了拆一代或拆二代,又換新車又住新房,手中還有了閒錢。自己感覺自己不一樣了,別人看你的眼光也不一樣了。身邊的誘惑增加了,身邊的小美女也都貼過來了,換完了行頭,乾脆連老婆也換掉了。這就叫只能共患難不能共富貴。金錢不一定能改變一個人,但金錢會揭露一個人本來的面目。400萬對任何一個家庭都不是小數目,即使對方有大男子主義傾向或很強勢,但凡還有夫妻感情,也不會採用這種當你是空氣的方式。這種行為無非有兩種原因:第一,看不起妻子或不信任妻子;第二:有異心了。
如果分手是早晚的事,那倒不如當斷則斷,總比反受其亂要好。人生的後半場,可以沒有男人,但不能沒有金錢。四十歲以上的女人容易遭受婚姻危機。你無法拴著誰保障不分開,但千萬不要讓你自己淪落至人到中年,一無所有的地步!
回覆列表
看情況是老公婚前財產拆遷的錢,那這個還真和妻子沒啥關係,依然是婚前財產。除非妻子也對房子出過錢,比如修繕,裝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