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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手能賣錢,忐忑的不知道怎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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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多想你們活著

    如果是工作內容,這個著作權是屬於公司所有的,你無權轉賣,否則會吃官司。如果是你個人的,跟工作無關的,可以自行處理

  • 2 # 佰盛可樂

    如果帶走的是在公司工作時為了工作設計的軟體,應該是不行的。但作為以後在新的崗位上,作為新的設計參考,我覺得應該沒事!

  • 3 # 嘻哈看視界

    可以帶走,但是要做好保密工作,畢竟公司是給你開了工資讓你開發出來的,帶走的資料僅僅是用作以後工作的參考,還是可以接受的。

  • 4 # 有態度的希梵

    這個要看和用人單位是否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時是否有明確程式歸屬相關問題,如有請遵守即可,如果沒有,建議諮詢律師,或者也做協商,避免以後出現麻煩事!

  • 5 # 風從東方來163590821

    在公司工作期間內的每一天,就要受勞動合同約束。包括你的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工作表現。你在公司所完成的工作及手頭未完成的工作,都是屬於公司權益範疇內的。假如你手頭的工作是公司下達的工作內容,勸你不要帶走。一是侵犯了公司的權益,二是將來要承擔洩密的法律責任。假如不是公司下達的工作內容並與所服務單位行業特性無關的內容,不會危害到原單位的生存與發展,這帶不帶走都行。

    事關個人前途,供你參悟。

  • 6 # 會點程式碼的大叔

    翻一翻你的勞動合同吧,如果正規一些的公司,在和軟體開發崗位的員工在簽署合同的時候,在這方面都會有明確的規定。

    我看了一下我的勞動合同,明確規定:

    乙方要執行甲方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其中商業秘密包括但不侷限於(看看,這用詞嚴謹的):技術方案....計算機軟體....等數十項。

    後面還有一處很關鍵:乙方在職期間,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計算機軟體....等數項...歸乙方所有。

    看到了嘛,都寫的清清楚楚的呢!

    當然你的勞動合同上沒有這些約定,或者乾脆沒有勞動合同,那麼...還是建議不要這麼做,至少不要用於商業用途。

    如果勞動合同上有明確的規定,請不要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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