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辦理
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來穗人員到達廣州後,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詳細地址見第十二章)申報居住登記。
1.辦理居住證所需證明材料
(1)居住證相片回執(或居民身份證原件)。請到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申辦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由工作人員讀取居民身份證相片。
(2)身份證明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其他證明材料。辦理有效期6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或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註明合同期限)。
2.辦理居住證延期所需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持本人居住證以及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其他證明材料。申請延長居住證有效期至6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註明合同期限)。
●居住證辦理
根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來穗人員到達廣州後,應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詳細地址見第十二章)申報居住登記。
1.辦理居住證所需證明材料
(1)居住證相片回執(或居民身份證原件)。請到具有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或者申辦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並由工作人員讀取居民身份證相片。
(2)身份證明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其他證明材料。辦理有效期6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或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註明合同期限)。
2.辦理居住證延期所需證明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持本人居住證以及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其他證明材料。申請延長居住證有效期至6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註明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