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甲入股乙(法人)的酒店,因為入股時還沒註冊,所以資金打入丙的個人賬戶,乙丙是兩夫妻。當時對公司法不熟悉,沒有簽訂入股協議,出具入股收據。事隔四年,甲起訴乙丙,要求返還投資款和利息,法院一審支援甲的訴請。乙想上訴的時候追加酒店作為第三人,承認入股資金是酒店使用,而不是乙和丙的夫妻債務,同時向原告出具入股收據,入股協議,同意隨時去工商局變更股東,這樣做能挽回一審的敗訴嗎?
3
回覆列表
  • 1 # 檀紙間

    有點亂。

    你所說的能夠實現,也就是說,主要甲方同意,是可以在乙方提出“債轉股”辦法之後成功實現的。

    但,這種“債轉股”的變更,與案件無關。

    也就是說,甲方在起訴中的要求是:返還投資款及利息。

    法院對此案件如果判決,可能的結果有3種:

    1、甲方勝訴,乙方必須按甲的要求支付本息;

    2、乙方勝訴,無需支付甲方任何資金;

    3、甲方某個環節不符合法律規定,駁回起訴;

    然後,還有一種可能,根據提問的描述,也是最為貼近現實的做法:

    庭前調解

    不是所有的民事糾紛以及經濟糾紛,在起訴後就一定會出現“法院判決”的結果,

    民事案件,“庭前調解”肯定是基於所有正式審理程式之前的。

    如果乙方對甲方已經有“覺得甲方有把握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比如描述中提及的“債轉股”。

    那麼,毫無疑問,這種解決辦法要求庭前調解的環節提出來,經過與原告甲方磋商一致後,達成一致的調解協議。

    也就是說,如果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債轉股”辦法,那麼,案件走不到法庭後續程式的。

    因此,即便甲方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了,在乙方誠意不虧待甲方提出合適的解決方案之後,是可以透過調解的方式,結束本次訴訟的。

    後續只需要與甲方在“庭前調解達成一致協議”的基礎上,按照協議內容,到工商等相關部門完成後續的事宜,便可完美解決此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西遊記》中是怎樣描述南瞻部洲的?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