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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袁飛飛了你要

    問題知識“築訊中國”網為你整理解答:建築施工常見事故有五大類:高出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 事故發生的主要願因:

    1. 高出墜落事故 (1) 臨邊、洞口墜落。 1) 無防護設施或防護不規範。 2) 洞口防護不牢靠,棟口雖有蓋板,但無房子蓋板移位的措 施。 (2) 教授架墜落。主要是搭設不規範。 (3) 懸空高處作業時墜落。主要是在安裝、拆除腳手架、井架、 塔吊和在吊裝屋架、梁板等高處作業時的作業人員,沒有系安全帶,也無其他防護設施或作業時用力過猛身體失穩而墜落。 (4) 在輕型屋裡和頂棚上鋪設管道、電線或檢修作業中墜落。 (5) 拆除作業時墜落。 (6) 登高過程中墜落。 (7) 在梯子上作業墜落。

    2. 觸電事故 (1) 外點線路觸電事故主要是指事故中碰觸事故現場周邊的 架空線路而發生的觸電事故。事故部位是: 1) 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現之間沒有達到規定的最小安全距離等。 2) 其中機械在架空高壓線現房作業時,塔吊大臂的最遠端與 架空高壓電線間的距離小於規定的安全距離。 (2) 施工機械樓電造成事故。 1) 建築施工機械要在多個施工現場使用,不停地移動,環境 條件較差,帶水作業多,如果不保養好,機械往往易漏電。 2)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工程沒有按照規範要求做到“三級配 電,二級保護”。 3) 手持電動工具漏電。 4) 電線電纜的絕緣皮老化、破損及接線混亂造成漏電。 5) 照明及違章用電。

    3. 物體打擊 (1) 高處落物傷害。 (2) 費蹦物擊傷害。 (3) 滾物傷害。 (4) 從物料堆上取物時,物料散落、倒塌造成傷害。

    4. 機械傷害 (1) 違章指揮。 1) 施工指揮者指派了未經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從事機械操 作。 2) 為趕進度不執行機械保養制度和定機定人責任制度,指揮 “歇人不停”。 3) 使用報廢機械。 (2) 違章作業。 (3) 沒有使用和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4) 沒有安全防護和保險裝置或不符合要求。 (5) 機械不安全狀態。

    5. 坍塌 (1) 基坑、基槽開挖及人工擴孔樁施工過程中的土方坍塌。 (2) 樓板、梁等結構個雨棚等坍塌。 (3) 房屋拆除坍塌。 (4) 模板坍塌。 (5) 腳手架坍塌。 (6) 塔吊傾翻、井字架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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