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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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言東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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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靜等花開1206
現在一般幼兒園都有規定,孩子請假只退生活費,一天大概也就十塊錢左右。有的幼兒園還有明確規定,一個月請假不能超過幾天,一個學期不能超過多少天,如果超過也不退費(病假除外,病假好了以後要交康復證明)。我不知道你這情況是老師疏忽還是超過請假次數。
老師記錯了,就直接給老師說就行了,找到自己請假天數的證據。如果你怕得罪老師不想說,那就算了,應該也退不了多少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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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紅媽媽大本營
錢數不多的話,就不要去和老師溝通了;如果很介意這筆錢,就和老師溝通,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讓老師覺得是質問。
提醒一點,無論是否和老師溝通了,無論溝通得怎麼樣,都不要在孩子面前議論這件事情,孩子還小,可能聽不懂或者家長帶著情緒議論,都會誤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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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二三四向前進
這種情況,如果老師只是這一次因工作中的疏忽大意,其實也沒有多少錢,你可以去和老師勾通一下,當然態度一定要好,不要讓老師產生其他想法,或者乾脆就不要去找老師問了。如果老師以前有過這樣的情況發生,最後要對老師善意的提醒,看一看老師的態度,如果那位老師態度較好,就不要再進行理論了,如果老師態度惡劣,那就應該好好理論一下,把事情真正弄明白。
這種問題也拿出來問,也是沒誰了。算多了就算多了唄,最多退幾十塊錢餐費,把發給老師的請假資訊給她看不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