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民間那些事兒
-
2 # 鄴都情
1.唉,回答這樣的問題也實在是煎熬!母子情深,母恩大於天,又怎樣去母子相殘?兒子如何下得了手呢?莫非自己捅自己,想要自殺?又要心裡作好堅決激烈鬥爭,心和腦在打架?
2.唉,這事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憑空而論。公道自在人心!按說母親有病,作為兒子應盡心盡力盡經濟去為娘看病。要幫母去死自殺一般不應該!
3.母親死了,是她自己死的,與自己無關,心裡要好受些。有時責任不到,未盡到責造成母凍死,心裡想開要後悔,甚至自責!
4.人要幫母親去死,譽論面前說不通。自己良心上也過不去這個坎。
5.有的是兒子無能,窮得很,甚至接不開鍋,兒子也不注重臉面,把事做了,唉,街人不吭聲就是了。真要拿到法律上,還得重證據。首先怎樣證實是母親同意的?又證實兒子是可原諒的?這兒子要是平常不幹正事,打罵母親,甚至非禮母親,就應該嚴加重判!怎樣辦?有人告就要重證據,走訪群眾收集意見。一般情況應輕判!不符事實要重判!
-
3 # 一葉草73
真是一個沉重的話題。
如果我是哪位母親,怎麼捨得連累孩子?但癱瘓的母親又有誰肯親近?
沒有尊嚴的活著有多辛苦!連累孩子也辛苦。想死沒有人幫忙還死不了。
我覺得本題如果是母親求孩子幫忙的,孩子該無罪。我相信死去的母親也是這個意思。
如果是孩子主動幫忙的,可以酌情輕判。
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認為情節較輕的理由
兒子殺人沒有主觀惡性,手段並不殘忍(相對真正殺人犯),社會影響不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