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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凌希文律師

    民間借貸中借款人在向出借人還款時,一般會要求出借人返還原借條及出具借款人已還款的收條,以便證明借款人已實際完成還款。但實際生活中,往往借款人忘了索回原來的借條,此時發生爭議,是否意味著借款人沒有還款呢?凌律師回答如下:

    1、借款人是否完成還款,從法律層面上要看是否有證據證明已經履行了還款行為。在本案件中,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出具了還款已經收到的收條,且註明了還款數額和原來借款數額相同,已可以讓法官內心確信借款人已經還款的事實,此時即便原來的借條沒有收回,但不影響借款人已經還款的事實。

    2、當然,本案中是不是一定能夠證明出借人已經還款的事實呢?不一定,因為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有多次借款行為,且多次借款金額相同,借款人又沒有證據證明其還款屬於哪一筆、怎麼交付款項的,亦會影響到法院的判斷。

    3、因此,凌律師建議如下:

    在無法收回原來的借條的情況下,出具收條要明確是還哪一筆借款、借款的數額、時間等,且還款最好透過銀行轉賬到之前對方打錢的賬戶上,這樣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能防止因借條未回收而引發的風險。

    如有法律問題,可聯絡凌律師諮詢,不免費。

    昊華律所凌希文

    2018.7.27

  • 2 # 微笑面對生活A加油

    還款後寫了收條,註明原借款額,借條沒收回來。

    這個一般情況下是沒事的,如果收條寫了原借款金額,也涵蓋了原借款借條的相關內容,收條正規有效,那麼即使借條沒有收回,也沒有關係。

    如果條件允許,還是儘快把借條拿回來,穩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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