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高評分標準 跳高高度以0.5米為最低高度,每人試跳3次以最佳成績為有效成績,每輪試跳完加高5釐米再次進行比賽,三次未跳過幹者直接淘汰。如成績並列人員較多,則再次提升1或2釐米高度進行結賽。最後成績由高到低每組錄取前3名。 2 跳遠評分標準 每位運動員試跳3次,取最佳成績。每次試跳不可踏過界線,過界起跳則成績無效。最後成績由高到低每組錄取前3名。 3 鉛球評分標準 運動員只能在畫好的1.1米為半徑的圓圈內投擲鉛球。投擲時出圈則視為無效成績。每位運動員連續投擲3次,記錄員應記錄好運動員的每一次投擲成績,然後將3次中的最高成績記錄有效成績中。 4 俯臥撐評分標準 運動員俯臥時身體必須平直,屁股不可上翹,每次動作曲肘時大臂與小臂的角度不得小於90度,否則視為無效成績。每位運動員只有一次機會。運動員起立或睡下則為測試結束。 5 1分鐘仰臥起坐評分標準 運動員屈膝躺於墊子上,雙手抱於腦後。請人壓住下肢做仰臥起坐,每次動作時躺下後腦必須著墊,起時上身與下肢角度必須小於90度。否則視為無效成績,一分鐘到則測試結束。每人一次測試機會。計時員發口令開始則計時開始,1分鐘到則喊結束,同時計時與測試結束。最後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前三名。如有並列成績則加試並列者直至錄取前三名。 6 1分鐘跳繩評分標準 以一分鐘時間為限跳繩測試,中途中斷可繼續測試, 時間到則測試結束,每人一次測試機會。計時員發口令開始則計時開始,1分鐘到則喊結束,同時計時與測試結束。最後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前三名。如有並列成績則加試並列者直至錄取前三名。 7 50米跑評分標準 站立式起跑,口令為:各就位—跑(鳴槍)。出現搶跑者則整隊重跑,並記搶跑者違例一次,違例3次取消參賽資格。終點以名次計成績。每位運動員只一次測試機會。預賽第一名直接進入下一輪決賽。預賽組只一人則直接進入決賽。按秩序冊進行預賽。預賽完再接著決賽。 8 4×50米接力賽跑評分標準 站立式起跑,口令為:各就位—跑(鳴槍)。出現搶跑者則整隊重跑,並記搶跑者違例一次,違例3次取消參賽資格。接棒員不準越過界線接棒,否則記違例,不予計成績,.終點以名次計成績。每位運動員只一次測試機會。不可代跑,如本組少於三人則當棄權處理
跳高評分標準 跳高高度以0.5米為最低高度,每人試跳3次以最佳成績為有效成績,每輪試跳完加高5釐米再次進行比賽,三次未跳過幹者直接淘汰。如成績並列人員較多,則再次提升1或2釐米高度進行結賽。最後成績由高到低每組錄取前3名。 2 跳遠評分標準 每位運動員試跳3次,取最佳成績。每次試跳不可踏過界線,過界起跳則成績無效。最後成績由高到低每組錄取前3名。 3 鉛球評分標準 運動員只能在畫好的1.1米為半徑的圓圈內投擲鉛球。投擲時出圈則視為無效成績。每位運動員連續投擲3次,記錄員應記錄好運動員的每一次投擲成績,然後將3次中的最高成績記錄有效成績中。 4 俯臥撐評分標準 運動員俯臥時身體必須平直,屁股不可上翹,每次動作曲肘時大臂與小臂的角度不得小於90度,否則視為無效成績。每位運動員只有一次機會。運動員起立或睡下則為測試結束。 5 1分鐘仰臥起坐評分標準 運動員屈膝躺於墊子上,雙手抱於腦後。請人壓住下肢做仰臥起坐,每次動作時躺下後腦必須著墊,起時上身與下肢角度必須小於90度。否則視為無效成績,一分鐘到則測試結束。每人一次測試機會。計時員發口令開始則計時開始,1分鐘到則喊結束,同時計時與測試結束。最後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前三名。如有並列成績則加試並列者直至錄取前三名。 6 1分鐘跳繩評分標準 以一分鐘時間為限跳繩測試,中途中斷可繼續測試, 時間到則測試結束,每人一次測試機會。計時員發口令開始則計時開始,1分鐘到則喊結束,同時計時與測試結束。最後按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前三名。如有並列成績則加試並列者直至錄取前三名。 7 50米跑評分標準 站立式起跑,口令為:各就位—跑(鳴槍)。出現搶跑者則整隊重跑,並記搶跑者違例一次,違例3次取消參賽資格。終點以名次計成績。每位運動員只一次測試機會。預賽第一名直接進入下一輪決賽。預賽組只一人則直接進入決賽。按秩序冊進行預賽。預賽完再接著決賽。 8 4×50米接力賽跑評分標準 站立式起跑,口令為:各就位—跑(鳴槍)。出現搶跑者則整隊重跑,並記搶跑者違例一次,違例3次取消參賽資格。接棒員不準越過界線接棒,否則記違例,不予計成績,.終點以名次計成績。每位運動員只一次測試機會。不可代跑,如本組少於三人則當棄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