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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蘿茗瑰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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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櫻良同學
網易自己的原畫也沒少”學”日本光榮,真要較真,怕不是每家遊戲公司都涉嫌抄襲。。。。。。
何況率土之濱裡很多武技的初始能力直接照搬的三國志,光榮是不是該。。。。。。。
適可而止就行了。相互學習,別太過分。
網易自己的原畫也沒少”學”日本光榮,真要較真,怕不是每家遊戲公司都涉嫌抄襲。。。。。。
何況率土之濱裡很多武技的初始能力直接照搬的三國志,光榮是不是該。。。。。。。
適可而止就行了。相互學習,別太過分。
第一部分遊戲的抄襲在法律上如何界定。每個人都對遊戲抄襲的界定不同,我們先探討一下在法律界定的抄襲。遊戲領域的抄襲分為三大類,一類是程式程式碼的抄襲(私服的就是嚴重抄襲),二類是美術資源、UI、遊戲文字表現在外的內容(比如爐石傳說和臥龍傳說,同樣是卡牌類但是卻很難界定是否抄襲),三類是遊戲的玩法,玩法是思想範疇非常不易界定,其實很多遊戲的玩法在遊戲界是預設公共用的 。
第二部分遊戲的抄襲看法和思考。法律在遊戲方面原則上是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專利法有明文規定“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是不被認可具有專利權的”預設一些比較基礎常見的玩法專利,因為如果不這麼做的,大家都無法順利做遊戲了。為什麼在抄襲領域中玩家對於抄襲與否的判斷總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援呢?我認為從玩家的角度覺得一款遊戲的好壞而言,更傾向於將遊戲視為一種像文學、電影一樣的創意產業,覺得一款遊戲的好壞主要繫於優秀的玩法創意之上,但在法律的判斷中,遊戲產業中的創意部分被縮減,而工業的部分放大了,因為實質上游戲的創意固然重要,但幾乎沒有太多遊戲的玩法存在絕對的原創性的。遊戲性的進步更多的是演進而非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