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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堅強的泡沫8888

    既然再審申請已經被駁回,也就不可能直接申請再審了。按照民訴法的規定,你可以向二審法院的同級檢察院申請監督,如果檢察院認為案件符合監督條件,會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提請上級檢察院抗訴。

  • 2 # 魏繼文

    現在既然高院的再審以經駁回。那現在還有兩個法律救濟途徑 。(如果你現在有了新的證據和依據 )。一,可以向二審同級檢察院抗訴 ,如果有新的證據抗訴成立檢察院會監督監審二審法院重新審理 。二,如果有新的證據和依據覺得能成立。可以向高院申訴。(但是要換一訴求方式申訴)。

  • 3 # 江西老萬

    看樣子你這個應該是民商事案件。民商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期限是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如果有新證據或者發現偽造之類的,是在發現新證據之日起的6個月內申請再審。本案的情況應該是案子已經申請再審,然後被駁回了,當時應該是沒有新證據,然後被省院駁回。省院駁回之後,你發現了新證據。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機會只有一次,因為你已經申請過一次再審申請,所以你沒有機會再次去申請再審,那麼現有新證據能夠證明原案是錯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該怎麼辦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向檢察院提起抗訴,讓我檢察院在審查你的案件,即你提交的新證據之後,如果認為原案是錯案,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他會像法院提起審查監督程式,及抗訴或者檢查建議,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你這個案子也可以進入再審,至於最終再審的結果如何,另當別論。

    所以即使被審驗駁回的再次申請,你都有機會扳回一局,但是越往後面越難,只有在一審或者在二審打贏的基礎上,那麼機會就大一點,如果到了再審想扳回一局,難度非常的大。難度大,不是說沒有可能還是有機會的,只要你的新證據足夠充分,足夠證明原生效判決是錯誤的。

  • 4 # 北極寒冰16

    官司可分為民訴和公訴訟,地方法院判決後在15日內生效,被告和原告不服可上訴中院,中院如果維持原判這才可上訴高院。如果中院駁回地方法院重審,或有一方不滿意再到中級法院複查,中院認為仍維持原判,那麼你可申訴到高院,高院審判生效你不服出示新的證據鏈,就是在執行期間有證據可以申請緩執行,但這個證據必須切實有效證據它人律師推不翻的證據,這樣才切實可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如果刑事案件公訴,在判決之日跟民訴一樣可以上訴,就是在判後服刑期間,感到是冤枉仍可申請申訴,有新證據給司法機關提供,卻實認定你無罪可以釋放。有頂罪的判時你死扛,到服刑中你想不通也可以揭發撿舉立功表現,也可以提供證人證據,只要司法機關認定某某人是主犯你是從犯,那麼你可以得到鹼刑。關鍵法院審判是證據,只要有幾個部門簽定符實,又沒證據推翻那只有按維持原判執行了。

  • 5 # 天工DIY手作

    高院駁回了,要是高院是原二審判決機關的,如有確實能推翻原審判決的新證據,還可以向最高院申訴。我在福建省高院申請刑事申訴要求改判我媽媽無罪,這個月已經立案,去年12月申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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