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的母親們,你現在和老公艱苦奮鬥到了2套房子,一套是留個男娃結婚的,將來男娃要結婚了,如果女方要求在那套房子上加她的名字,你同意嗎?為什麼?什麼情況下你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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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稻草人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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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滄海之浪花一朵
不要再考慮是否為女方在婚房上加名字的事情了!
因為在《民法典》產生之前,婚姻法就有了新規定:只要是婚前房,將來離婚時,即便有女方的名字,也分不到房產!
既然了新規定,加不意加名字又有什麼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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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寧宇與麥豆
這個問題,我覺著有點杞人憂天了。現在的父母在積極創業積攢家產,你家是這樣,別人家又何嘗不是?
對於是否在房產上加名字,我想問問,你們家的房產證(不動產證)上面的名字是誰呢?是夫妻兩個,還是女方,又或者是男方呢?
結婚不僅僅是兩家財富的轉移合併,更是情感的無縫隙對接。拿我家來說,我家房子、車子和工資全部讓老婆保管,我覺著無所謂呀。沒有必要非要藏心眼,互相算計,真要那樣的話,還敢睡一張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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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兔兔巖日記
我同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兒子決定娶,女孩決定嫁,男孩要全身心呵護、愛女孩,給她幸福,房子只不過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
2、女方同意結婚,說明認可我兒子愛他,女方不會為了半套房子,拿自己一生幸福做賭注。
4、相信兒子,他既然選擇這個女孩攜手走完下半生,必定是真愛,會竭盡全力把最好的給她老婆,甚至生命,我不能阻止兒子對女方的愛,房子才到哪裡呢!
5、作為父母,希望小兩口沒有芥蒂、開心的生活,基礎一定要打好,不要讓女方還有她的家人,從開始就心存不滿,這樣的婚姻基礎不太牢固。
所以,拋開婚姻法,單從個人,我認為房本可以加上女方名字。讓兒子沒有顧慮,給女方一顆定心丸,讓他倆知道,父母愛他們,會把兒媳當做自己的孩子去愛。所有做的這一切,源於對兒子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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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流蘇eva
我應該不會給他們準備婚房,要麼自己掙到房子再結婚,要麼租房生活,供完上學基本上就不要再指望父母了,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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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蜜糖甜甜
這個問題是否苦惱了你很久呢?
1:既然是小男孩,那麼以後結婚時間還長著呢。
2:你的兩套房子到了將來就是舊房子了,說不定結婚還要再買套新的呢!
3:你要相信你兒子很優秀,會比你優秀,他會賺到更多的錢去買更好的房。
4:你將來的兒媳婦就不能是獨立會賺錢的女人嗎?她或許比你兒子還能幹呢!
5:新婚姻法現在規定:婚前財產,房子父母買的,就算加了女孩的名字離婚還是分不到的,你把心放肚子裡。
6:就算寫了名字又怎麼樣呢?你也是女人,你懂女人的,女人要的不一定是財產,是態度!是承認!
7:小男孩長大後,婚姻法或許又要變了,你現在是否想多了呢?
8:現在你要做的是,努力培養好你的小男孩,讓他成為一個頂天立地的大男孩,一個孝順父母的大男孩,一個他自己可以解決問題的大男孩,一個優秀的大男孩。
9:你也要保重身體才是,你健康平安了,才能看到將來你孩子的幸福指數,才能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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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成星
看兒子遺願吧,要是兒子願意,為什麼我就不能把兒媳名字一起寫上呢,愛屋及烏,兒子愛的我也愛,更不想兒子夾在中間受氣,只要世間所有美好我能給的為什麼不呢,只要兒子幸福哪些錢,錢能給就給,房子寫上名字就寫上名字吧
兒子大了我們家長也不可能一輩子陪在他身邊,要是能遇見愛他懂他的人過日子何樂不為呢,兒子也把也把最美好的童年和我們一起度過,生活點點滴滴深深融入在心裡,也叫會我們怎麼做好父母,相信很多家長都不願意讓兒子去投懷送抱到另外一個女人身上,就是世界上千千萬萬個母親那個不是這樣經歷的,兒子雖然成家立業了不管何時何地心裡還是有母親的位置的80,90,後母親絕對能給媳婦寫上名字,那是因為自己都遇見了自私自利的婆婆們要錢沒錢,要房子沒房子 ,讓自己苦苦去掙扎去拼去賺讓自己兒子以後過著更好生活,更不會讓兒子委曲求全過著,為了兒子就算刀山火海也闖一闖,什麼都願意為兒子付出更不說房子上寫媳婦的名字了,兒子幸福了母親也就幸福了 -
8 # 隨風撲啦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說加不加女孩的名字,房子都是屬於婚前財產,這是法律規定。不過男孩既然已經認定女孩,要和她廝守終生,那就沒必要惹女孩不高興,一個名字而已,人家女孩人都給你了。其實對於這樣的問題,男孩的母親也應該換位思考一下,女孩嫁人肯定就是也找個依靠,想要安全感。女孩家長辛辛苦苦把她養大,肯定是希望她幸福,可伶天下父母心,都是為了孩子。只要站在女方的角度上考慮一下,可能就能感覺到,女方可能就是要的一個安全感。特別是像那種遠嫁的女孩,為了自己喜歡的人,遠離父母,遠離家鄉,忍受著對親人的思念之情。在男孩家沒有親人和朋友,心裡肯定會感覺孤獨,能依靠的只有男孩,所以就會要求在房子上加名字,尋求一種心裡安慰。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就不分彼此,沒有你的我的之分。等你們老了之後,所有財產都是他們的,對吧?不要過分去糾結這些物質的東西,女方都做你的兒媳婦了,還要什麼不能放下?總之,兩個人能走在一起不容易,既然愛了就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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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會飛的小小魚9
關於小男孩的母親們,將來男孩結婚你的房子給女方加名字嗎?我的回答是看情況而定。
第一種情況,如果兒媳婦懂的善良,懂得知恩圖報,又懂得孝順父母,那我會毫不猶豫加上她名字。畢竟兒子遇見自己喜歡的人不容易,作為父母的自己,希望自己的孩子們過的好,希望他們長長久久,幸福一輩子。
第二種情況,如果兒子運氣不好,遇到的兒媳婦是一個不懂善良,沒有人情味,而且野蠻還不講道理的人,那在我有生之年,絕對不會加上她名字。不加名字不為別的,就為讓他們學會如何學會感恩,如何學會自力更生。
房本上加不加未來兒媳婦名字,雖說只是一個形式,可對於老年生活來說,卻是一個對自己生活的保障。懂得知恩圖報的人,加不加都會一樣孝順你,一樣對你好,不會因為一個名字而跟你斤斤計較。因為她知道,你們現在擁有的,未來都是她的,或早或晚而已。不懂知恩圖報的人,別說加個名字,你把心掏給她也換不來她一句好。電視劇《安家》中,嚴叔老兩口,拿著自己攢了幾十年賣包子的錢,買了房子,並看在孫子的份上,房本上加了兒媳婦名字。結果呢,自己買的房子卻沒有自己住的地方,看著讓人心酸。所以加不加名字,得看他們的態度,以及修養。
家和萬事。無論是未來的婆婆,還是未來的兒媳婦,我們都要學會寬容,都要擁有一顆包容的心,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你擁有的將不至房本上多一個名字,而是婆婆的一切都是屬於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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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紫螺
就怕沒有房子,有,是要加的。
女人,這一生,活著不容易,窮養不得。
我不敢想這輩子能給未來的兒媳多好的生活,只能盡力在她需要的時候,照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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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布丁ai果果
我覺得首先你得問題就不對,既然是給孩子結婚的,那房子就是孩子和未來兒媳婦的,身為未來婆婆的我也是過來人,不會在這件事上為難孩子。房子首付老人幫忙,房貸要他們自己還,坐月子看孩子這些事上,能出錢出錢,能出力出力,人家無助的時候你不幫,還指望人家孝敬你呀,十年的媳婦熬成婆,這點事都經歷過,何苦再去為難下一代,不然就是給自己找不自在,一輩子沒活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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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兜兜裡都是糖
如果女方家風好,門風正,那對方不提加名字我也會主動加上。如果對方門風不正,我不支援結婚,更不會加名字。其實最好的方法就是首付一套,寫兩個孩子的名字,婚後他倆共同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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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象外時空
同意加女方的名字。
但是我認為沒必要加名字,新婚姻法中規定,加了名字,婚前部分也不屬於女方,所以新增名字只是一個心理安慰,沒有實質意義。
加名字以後,名下就有了房產,如果要買二套房,或者跟房屋有關的一些交易,需要兩個人到場,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同意加名字,但是會告訴她其中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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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風神的魔法
不加。普通人買一套房多不易,一輩子的積蓄。結婚意味著成為一家人,一結婚就有房,不用租房住,是多好的事,至於房子在誰名下有什麼關係呢?搞不懂那些要加名的怎麼想的,是以後不傳你的子女呀?還是不讓住啊?
那麼有人說了萬一以後離婚,女的就什麼也得不到了。離婚是小兩口的事,關老一輩掙的房子什麼事?退一萬步說男方過錯導致離婚,那麼可以法律框架內給與補償。哪怕男方淨身出戶 ,也僅限夫妻共同財產。
那些想通過結婚發財的 ,找富豪去吧房子什麼的都是毛毛雨,普通人真心不適合。
當然男方僅僅出首付,婚後一起還貸的,還是可以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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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石化斜槓青年
恭喜婆婆自願加兒媳婦名字的姑娘們,你們真的找到了一個真心疼你把你當自己孩子的人家,你門一定要跟老公相親相愛、互相體諒,好好孝順公婆,要比親爸親媽還要好~人心都是肉長得,姑娘們好好珍惜這樣的人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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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unshineSmile
目前是一個十七個月小男寶的媽媽,我覺得現在法律很健全,如果父母出錢全款買房,加不加名字都一樣。房子歸屬於男方父母,既然都不屬於男孩子,也沒必要加女方名字。如果是貸款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貸款由小兩口還,就應該加姑娘名字,法律規定,首付部分仍由父母所有。貸款部分屬於小夫妻共同所有。第三種情況,首付是小夫妻倆出的,那名字更應該兩個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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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百味觀世界
將來不知道,打算也虛幻。
到時候再看,孩子自有道。
父母盡責任,不要啥都管。
心胸豁達看,沒啥能帶走。
相信孩子們,自有好因緣。
寫不寫名字,其實不是事。
就怕人心邪,沒事窩裡鬥。
本來一家人,掙扎苦心眼。
~相信孩子們百味歌
我不同意父母買的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
先不說父母買的房子在法律上能不能加女方的名字了,就說女方有這個要求就不妥。
房子是父輩辛苦打拼出來的,憑什麼女方嫁過來就想佔一份?真的明事理的姑娘,不會這樣做。小兩口結婚就有房子住,而不用出去租房,也不用每個月還房貸,結婚後好好過日子,以後他們自己有能力了可以再買屬於兩人的房子。
再者,如果女方覺得不加名字沒有安全感?這是什麼心理?感情上的安全感用房子加名來實現?那是掌握財產的安全感吧!一開始就為萬一離婚做籌謀,三觀不正。
有人說,女方婚後要懷孕生孩子,照顧孩子,甚至要因此辭職。萬一到時候和男方感情出了問題要離婚,女方將一無所有。孩子如果超過兩歲後法院要看雙方的經濟狀況來判斷誰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女人沒房沒錢,拿什麼爭撫養權?這確實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可即便如此,房子也是男方父母買的,男方父母並不欠你的。不能因為你們的感情原因讓男方父母買單。當然,如果男方父母特別喜歡兒媳婦主動要加女方的名字,皆大歡喜。
現在新婚姻法規定,婚前父母買的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婚後另一方無權分割。這就打破了一些人想離婚分走半套房的打算。所以,姑娘們結婚前努力奮鬥吧,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時代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