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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寧宇與麥豆

    可憐天下父母心,家有兒女特別是女孩的,可以說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就傾注了全家的愛。女兒長大後,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作為父母肯定都捨不得,恨不得孩子一直在自己身邊,繼續呵護她。

    從這個問題看,作為父母還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學會放手和接納。女兒已經長大成人,學會了獨立思考,在選擇愛人方面有自己的標準和要求。作為父母,就是為女兒做好表率,培養她們正確的婚戀觀,為女兒的選擇提供情感和物質支援,不要野蠻反對。

    二是對女兒男朋友進行客觀評估。女兒要嫁人,作為父母一方見不得孩子受苦遭罪。父母作為過來人在選擇女婿時不要帶著成見,要客觀評估男方人品,責任心,工作能力。不要帶著模具去選女婿。

    三是要學會尊重女兒的選擇。都說女兒的婚姻是父母婚姻的翻版和補充。良好的家庭關係,有助於子女樹立健康的婚戀觀。既然女兒喜歡,大可不必棒打鴛鴦,給女兒自己選擇的機會。年齡不是問題,男人的責任心和擔當才是婚姻穩定的根本。作為父母,就是默默給女兒提供幫助,一個有強大能力做後盾的家庭,又有誰會敢欺負他的女兒呢?

  • 2 # 亮晶晶的愛麗絲

    不要阻止

    大家先別罵,作為一個女孩我知道遠嫁意味著什麼,我媽也常說最怕我出去上學就不回來了,因為擔心嫁到外面沒家裡人撐腰會被欺負,擔心跟老公吵架了無處可去又不敢給家裡打電話所以只能去住賓館,月子裡沒人分擔,更難過的是一年到頭可能一次也見不到女兒,只能影片聊天。

    也可能當遠嫁的姑娘收到父母的資訊是,等做完飛機回家以後已經見不到父母最後一面了,這就是遠嫁的殘酷。

    但是為什麼我說——不要阻止呢?

    原因有二:

    第一:

    一個22歲的女孩喜歡上了36歲的大叔,其實這是社會上一種常見的現象——年輕的女孩喜歡大叔型的成熟男人,因為會覺得有安全感和踏實。

    22歲的女孩還會存在逆反心理“你說我不幸福我偏要幸福,偏要跟他走”,在這種情況下,這個22歲的女孩很有可能會採取私奔、偷戶口本類的方法,跟大叔生米做成熟飯,讓你們徹底沒法反對了。

    第二:

    一個女孩在沒做母親之前,是無法理解什麼叫“吾家有女初長成,老爸害怕被豬拱”到底是種什麼感覺,所以無論你說些什麼,雖然她可能表面上同意,其實內心裡還是不認同的。

    不真正經歷過得事情,怎麼可能記得住呢!

    所以,可以先放她走,但是(到重點了)先跟女兒約法三章,不能領證、不能懷孕,可以先去男方家那邊感受一下,環顧四周一無所有,一個人融入丈夫的圈子,遠嫁到底是種什麼感受。

    人和人之間,一定是近距離生活在一起後才能覺察到對方的缺點。

    告訴女兒,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想回家,大門永遠為你敞開,但是婚姻絕對不能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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