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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小法免費法律援助

    前幾年有一條新聞是這樣的,兩個人相約自殺,結果其中一人在另一人自殺後,突然後悔不願意自殺了,那這活著的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律圖小編在這裡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

    一、相約自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相約自殺,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約定自願共同自殺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存在如下情形:自願相約自殺的雙方均實施了自殺行為,如果相約雙方均自殺身亡,則不存在犯罪問題,不應該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責任。如果相約雙方各自實施了自殺行為,一方死亡,另一方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自殺未得逞,未得逞的一方也不構成犯罪。

    但是以下幾種情況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

    以相約自殺為名,誘騙他人自殺,而行為人根本沒有自殺意圖的;一方應另一方要求,將另一方殺死後,放棄自殺念頭或者自殺未遂的;提供毒藥、刀具致使對方自殺,而自己自殺未遂的;一方教唆對方自殺,同時表示一同自殺,在共同自殺時,被教唆者自殺身亡,而教唆者自殺未遂的。具體夠不夠成故意殺人罪還需根據案情的情況來認定。

    二、故意殺人罪處罰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實害犯 ,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三、自殺的處理

    1、致人自殺

    既由於行為人先前所實施的行為,而引起他人自殺結果的發生。對此,應區別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1)行為人的先前行為是正當的或只是一般錯誤、一般違法行為,他人自殺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自殺者本人的心胸過於狹窄,這時不存在犯罪問題。

    (2)行為人先前實施了嚴重違法行為,結果致被害人自殺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殺的結果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將先前嚴重違法行為上升為犯罪處理。如當眾辱罵他人,致其當即自殺的,可對辱罵者以侮辱罪論處。

    (3)行為人先前實施某種犯罪行為,引起被害人自殺的,只要行為人對這種自殺結果沒有故意,應按其先前的犯罪行為定罪,而將自殺結果作為量刑時考慮的一個從重或選擇較重法定刑處罰的情節。

    2、逼迫、誘騙他人自殺

    即行為人希望自殺人死亡,但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責,自己不直接動手,而是通過自己的逼迫、誘騙行為促使自殺者自己動手殺死自己,即藉助自殺者自己之手達到行為人慾殺死自殺者的目的。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關鍵應查明行為人是否確實有刻意追求自殺者死亡的故意,並且其行為在特定環境下是否足以導致他人實施自殺的行為,兩者缺一,則就不宜認定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3、教唆、幫助他人自殺

    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但考慮到在教唆、幫助自殺中,自殺者的行為往往起決定作用,因此,應根據案情從寬處罰。如果行為人的行為不很積極,作用不大,主觀願望出於善意,這時可不以犯罪論處。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殺,由於自殺者限於精神狀態或年齡因素對於自殺缺乏正確的認識和意志控制能力,對此,不僅要以故意殺人罪論處,而且還不能從輕或減輕處罰。

  • 2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相約自殺如果約好的兩個人都死亡,則沒有是否構成犯罪一說。但是如果一個人死了,另一箇中途後悔放棄,就涉及到了後悔沒有自殺的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教唆犯和幫助犯。這個問題主要看在自殺的過程中,兩人所起的作用。第一種情形,和未成年人約定自殺,成年入中途放棄,因為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的辨認能力,所以不論未死亡在自殺的過程中起的是主要作用還是次要作用,都要承擔責任,構成故意殺人罪。

    第二種情形,兩人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一人死亡,另一人未死亡,則要看未死亡人在自殺的過程中起到的作用是怎樣的,若是未死亡人教唆死者自殺或者未死亡人提供子自殺工具和自殺方法,則未死亡人構成犯罪。

    生命權是不能承諾的,即在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也不能處分他人的生命權。在醫療過程中對掙扎在病榻的病人要求醫生實施安樂死,醫生按照要求執行,在我們國家也是認為犯罪的。

  • 3 # 律師法庫

    相約雙方各自實施自殺行為,一方死亡而一方未逞,如果未逞者的行為與對方死亡之間無因果關係的不構成犯罪。

    反之,如果未逞者在對方未死亡之前未採取積極的救助措施,也提供了自殺的場所工具等,則涉嫌故意殺人。

  • 4 # 反科技聯盟MC

    自殺那就是個笑話,那是懦弱者的表現,那不符合正義青年的人生價值,有為青年的宗旨是死也要死得風光,敢與黑惡決戰,戰死沙場才是光榮的選擇

  • 5 # 法律新視點

    相約自殺問題,具體分析如下,供參考:

    相約自殺

    相約自殺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約定自願共同自殺的行為。如果相約雙方均自殺身亡,自不存在犯罪問題;如果相約雙方各自實施自殺行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殺未得逞,未得逞一方也不構成犯罪;如果相約自殺,由其中一方殺死對方,繼而自殺未得逞的,對殺死對方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但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如果相約自殺的一方為對方提供自殺工具,則屬於後述幫助自殺的行為。

  • 6 # 百味觀世界

    生命不可剝奪的,相約自殺活一個。

    難免生疑防罪患,必須定為是犯罪。

    為何這樣定論啊?因為死無對證啊。

    生命不可剝奪的,只能這樣去判決。

    雖然難知人心祕,蛛絲馬跡可尋覓。

    為何約定同生死,最終活下你一個?

    明顯答案已呈現:誘騙他死你不死。

    怎麼狡辯都白搭,生命不能被剝奪。

    奉勸人心正明覺,不要怪胎邪心眼。

    好好生活了一生,善始善終才正道。

    ~相約自殺活一個是否構成犯罪百味歌

  • 7 # Kevin律師

    需要具體分析相約自殺的方式

    1.各自實施自殺的情況下,一個自殺,另一箇中途後悔放棄不構成任何犯罪;

    2.相約自殺如果是一方殺死另一方,另一方繼而自殺,對另一方殺死對方的行為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但量刑相較於一般的故意殺人罪會從輕或減輕。

    3.如果相約自殺的一方為另一方自殺提供工具等物理上的幫助,則屬於幫助自殺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罪的幫助犯,相較於上一故意殺人行為,其處罰會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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