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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郭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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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毓德的笑看人生
人,不是物質,買賣人口觸犯法律。
假如受某種原因的影響所逼,既然確定了,也不該出爾反爾。
但是,生恩不如養育恩,必須由孩子懂事後自行選擇決定。
以和平的心態處事,
以道德的觀念面對,
給孩子樹立正確的和諧人生形象而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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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胡楊柳飄飄
買賣兒童是違法犯罪行為,不論是買方和賣方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 ,按照被拐賣婦女、兒童 的意願,不阻礙其返還原居住地,對被拐賣婦女、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解救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所以,只要買賣婦女、兒童,都是違法犯罪,也是違反人倫道德的,奉勸各位要遵紀守法,不要鋌而走險,做既違法又沒有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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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畔青
這件事情如果屬實,且無論
真實背景如何,從事情本身分析,基本構成了買賣兒童罪。
賣方把孩子作為商品,不管她是否孩子的親生父母親,賣出孩子並獲利,屬犯罪行為。買方以支付買金方式取得孩子,成為買賣雙方利益鏈的另一方,成為實施販賣兒童罪的主體之一,應屬犯罪行為。
孩子長大後,賣方主張要回孩子,超出法理,不可能把孩子再歸還賣方。這種情況應透過法律手段解決。對買賣雙方進行調查認證,確有違法犯罪行為的追究法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孩子歸屬必須徵得孩子同意,尊重孩子去留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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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納蘭伈伈
所以這就是買賣人口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賣就有買。
作為父母,沒有盡到養育之責,卻又想擁有孝順之恩,是覺得眾人皆醉你獨醒嘛!
若是當時的情況不得已而為之,不說當時的行為本身錯誤,現在孩子長大了,直接就想要回去,為什麼不考慮孩子的養父養母的感受呢?他們含辛茹苦的養育大,不說付出,感情上是否能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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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wang雲淡風清
被賣出去的小孩,這個要看是透過怎樣的情況下賣出去的,如果是別人沒有關係的人偷走賣掉的,長大了親人找到了肯定要贖回來的,另外的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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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墨雨愛生活
首先,販賣人口在法律上就是重罪,最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死刑,這個問題沒有什麼標準答案,至於回不回去要取決於孩子心裡面是怎麼想的,既然孩子已經長大了就有了自己的主見,在養育之恩和生育之恩面前讓孩子來拿主意,我覺得即使孩子回到親生父母跟前了,難道他會忘了十幾年的養父母嗎,如果說你不讓孩子回去,紙終歸包不住火,總有一天他會知道,到時他的心裡對養父母難免會有芥蒂,所以說還不如直接告訴他,讓他自己決定是去是留,讓他對養父母多一份感恩之心,如果他是一個孝順的孩子,就會知道在以後的生活中如何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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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賣出去就屬於違法行為,而且對孩子的心靈造成不小的影響,所以現在你們想要回孩子,還是聽聽孩子自己的意見再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