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講者理正義
-
2 # 執中bj1
類似這樣的問題很多,無外乎物業擅權在小區當家做主、橫行無忌。
比蘭球場更令人氣憤的是地面車位被物業公司出租,撈取錢款等等。
其實這類問題的是非對錯並不複雜,但解決起來卻很無奈。
歸根結底,是業主們的主權空置,共同管理權成為空話。
與其成天空喊亂罵,不如團結起來組織起來,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實現法律賦予的自治權利,成為小區的真正主人。
有了業委會,就可以對小區所有財產進行全面的"清產核資",對產權不明的進行析產確權。弄清楚公共收益的家底,重新建章立制。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