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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袍子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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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遊俠阿春
坦白來說,小編對於古代的審美觀真不敢苟同,除了明朝反人類的“肛狗”和“美人盂”以外就是婦女的“纏足”了,這不但是一種女性的一種摧殘,也是非常病態的心理需求。
民國大師辜鴻銘就很喜歡小腳女人,我想他應該就是古代文人中在這一塊典型的例子。
作為一個資深的“戀足癖”,辜鴻銘除了一直在宣揚小腳以外,也以擁有小腳老婆為榮,還特別喜歡女人的裹腳布,裹腳布越臭他就越發的喜歡。
每次辜鴻銘要寫作的時候,都要問著女人小腳的臭味才能靈感併發,寫出好文章。有一次辜鴻銘到朋友家做客,朋友家的一個女人腳上的“異香”深深吸引了辜鴻銘,於是就有了想把這個女人帶回家做姨太的想法,結果進門之後發現這個女人已經把腳洗乾淨了,辜鴻銘想要的“異香”沒有了,大怒之下將女子驅逐回去。
那些封建社會的愛好真心無法理解,那麼“三寸金蓮”和“纏足”的癖好是什麼時候開始?古代為什麼喜歡小腳女人?
纏足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夏禹時期的神話傳說,當時夏禹的的皇后是塗山氏,她是狐狸精變得,其腳就很小,生下了夏朝的第一任國主啟。紂王的皇后傳說也是狐狸精變得,但是她的腳不小,於是就用布裹了起來,變成了小腳。後宮為了為了迎合紂王的喜好,便也開始紛紛裹上布。
還有一個民間傳說,就是說在隋煬帝時期,因為隋煬帝無道,民不聊生,人們生活在水生火熱之中。有一個叫做吳月娘的女子被徵入宮,為了刺殺隋煬帝,她將腳裹好後塞進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之中,因為她走路姿勢優美、腳下能留下一朵朵蓮花讓隋煬帝非常的神往,於是就召集她跟前,想看下這雙小腳。但是最後刺殺失敗,月娘也投河自盡了,人們為了紀念月娘也開始效仿其纏足。
傳說畢竟是傳說,我們可信程度不高,但是根據北宋末年張邦基《墨莊漫錄》中說“婦人纏足,始於近世。”那麼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在北宋末年,婦人纏足的習氣已經在社會上開始流行。根據後面的發展,纏足逐漸流行開來,明清兩朝時期就很流行。
那麼,古代人為什麼喜歡婦女纏足?
1、古代主流的審美觀念
我們古代對女的審美觀念很奇葩,除了“三從四德”禁錮女子的思想以外,對於女孩子的標準也具備一定的制定。因為喜歡女孩子的“陰柔美”,比如說較小、柔弱、明眸皓齒、芊芊細腰等等,要表現這些來,那麼芊芊細腰、芊芊小手、櫻桃小嘴等就成為了女性的特徵美之一。東漢民歌《孔雀東南飛》有“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之句,明確讚美女足的纖小。有了文人不斷讚美,上層社會對女人小腳的喜愛,小腳不斷地在重新整理紀錄,為了腳更小,婦女就開始了纏足。在四五歲還在發育的時期就把腳用布包裹,塞進小小的鞋子裡面,最後讓腳畸形發育,到了成年的時候才可以將腳放開,那個時候骨骼已經定型了。
2、古代上層社會對全民的影響
古代的追求和上層社會,尤其是皇室的喜好有很大關係,比如說南朝皇室喜歡佛教,於是全國就大肆的建設佛堂。古代很多皇帝也喜歡小腳的女人,上流社會的朝向就決定了全民社會的喜好。
3、纏足是對古代女子“禁足”的一種手段
我們都知道古代的女子是不太放出來見人,尤其是還未出嫁的女子,有著嚴格的管控。貞操對於一個女子來說非常的重要,將女孩子管控好,就是為了滿足男人的私慾,獨佔期貞操的目的。對於古代資深的“處女情結”一直流傳到現在,現在也有很多人還是很看重“處女”這個概念。
4、一些文人的大力吹捧
古代一些文人騷客,也不知道他們是出於一種如何的病態,對於女子的小腳如此著迷。為了滿足自己的愛好,不斷地用文章去歌頌小腳的美,用文字去影響人們的價值觀。經過上千年的不斷影響,這些理念也逐漸深入民心,得到認可。就像古代的,男人三妻四妾也是正常的,正室不得干涉男人納妾也是同樣的道理。
其實現在的審美主流依然深深的影響女孩子的發展,比如說現代人喜歡臉蛋精緻、胸大、屁股大、身高好的女孩子,和古代一樣具備社會主流需求,很多女孩子去隆胸、整容等也是為了滿足男人的需求。不過現在婦女的思想已經得到了解放,纏足早已經被國家禁止,越來越崇尚自由的今天,女人也將越來越獨立。說到這,真的應該感謝共產黨的領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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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活情感日記
變態的審美觀
有的時候一些審美觀無處說理去,像歐洲曾經有過女子束腰的風俗,腰給你束的就像是粗一點的胳膊那麼粗,似乎上半身稍微受一點外力,腰部就會折斷一樣。還有衣索比亞蘇里部落的佩戴脣盤,這個更嚇人,在你的下嘴脣裡放一個大大的盤子,快趕上吃飯大的碟子了。與之對應的是長頸族,從小用鐵圈將脖子纏的一層有一層,讓脖子不能橫向生長,只能向上生長,長出一個類似長頸鹿一樣的脖子。這些習俗誕生的原因都是由於人們的審美,以此為美方可誕生習俗,可以說這些審美觀有些變態,中國的三寸金蓮也是如此。
有一個比較大眾化的說法認為女子纏足能從很大程度上限制她的行動能力,這樣就可以在封建社會限制她對外接觸的機會,剝奪她和其他男子認識的可能性。《女兒經》上說:“為什事,裹了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很多人認為女性的雙足正是性感地帶,古人認為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憐愛。由於足小,走起路來娉娉婷婷、扭扭捏捏,也會使男子浮想聯翩,可以“晝間欣賞,夜間把玩”
纏足對女性影響
古代女人纏足對身體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主要是那種鑽心的痛,特別是在纏的初期,要把骨頭生生的折斷壓在腳底,而且還要天天走路,一走一一痛。
奶奶由於纏足,腳疼了一輩子。她的腳除了大拇指之外,其他四個腳趾頭都被折斷墊在腳下。走路時間長了就疼,而且下面還長了腳墊與雞眼。
而且平時奶奶要經常用熱水泡腳,把腳下面的硬皮用剪刀剪下來。奶奶總是一邊收拾她的腳,一邊感嘆,是這雙腳禁錮了她一輩子,也讓她疼了一輩子。
對於女子自身而言, 纏足無疑是一種,有百弊而無一利的酷刑。宋代之後的千餘年間,中國婦女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如此的重負!為了纏就一對小腳, 不知要遭受多少折磨,越纏越小的金蓮,也是令人毛骨悚人, 不敢入目的畸形狀態,這樣的小腳使女子無法長足,難以工作,也更無法談及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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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華說
據說纏足最早是從南唐的時候開始的。南唐後主李煜一次在觀看舞女跳舞的時候,這個舞女裹著腳布,跳起舞來惟妙惟肖,頓時讓李煜感到新奇不已,很是喜歡。因此後面就慢慢傳開了。
纏足成為一種習俗是在宋代,北宋時期已經有了關於纏足的記載。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不過,當時的婦女纏足僅限於上層社會,而且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也是有區別的,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
元朝時,蒙古人不纏足,但也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而且,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
清朝統治者入主中原後,對這種陋習起初極力反對,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
婦女纏的小腳為什麼被稱為“金蓮”?有學者認為,這與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有關。
蓮花在佛門中被視為清淨高潔的象徵,在中國吉祥話語和吉祥圖案中佔有相當的地位,故而以蓮花來美稱婦女小腳。為什麼要在“蓮”前加一個“金”字?學者認為,這可能與中中國人傳統的語言習慣有關。中中國人喜歡以“金”修飾貴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鑾殿”等。在以小腳為貴的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一“金”字而成為“金蓮”,也當屬一種表示珍貴的美稱。
有學者認為,裹足之所以能在宋元明清流行不衰,是由於傳統農業到了後期,孕育出大量城市商鎮,原先在農村下田勞動的婦女,進入城市商鎮以後,家庭經濟來源由丈夫經商、入仕等途徑解決,婦女在家裡專心帶養子女和從事家務。
尤其是許多有錢有勢的家庭,婦女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婦女喪失了經濟獨立的生活能力,只能隨男子的好惡而好惡。
商業社會又滋生專門為男子服務的茶樓酒館妓院,在這些娛樂場所裡,小足的女子步行起來婀娜多姿,成為男性畸形欣賞的玩物。
據史料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遊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
婦女纏足的風氣在清代康熙年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不僅漢人女子如此,旗人女子也開始東施效顰。順治皇帝曾下達“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的禁令,也未起到效果。
更絕的是,六朝時有本小說《飛燕外傳》,其中記錄:“漢成帝得疾,陰綏弱不能壯發,每持昭義足,不勝至欲,輒暴起”。說到成帝晚年因房事過多,患了精力減退、陽萎的毛病。但是每次一看到趙飛燕的妹妹合德的小腳時,便忽然精力飽滿,性慾激昂。趙飛燕的腳也被形容得“能為掌上舞”,一雙金蓮還沒男人一隻手掌大。小足被說成具有振陽起衰的功能。
雖然那個時候,婦女還沒有纏足,但是可見女人的三寸金蓮,在古代是多麼招男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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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擼滷道場
三寸金蓮這個詞相信很多女性聽到都非常熟悉,確實,三寸金蓮是古代社會的一種陋習,是當時的女性為了顯示自己的小腳而用裹腳巾將自己的腳裹起來,慢慢的日積月累,自己的腳就變得原來越小,只有三寸金蓮這麼大。據說當時腳越小越受到歡迎,人們就越喜歡,如果是沒有裹腳的女性那就是沒人要的,這項陋習直到後來才慢慢的被廢除,我們今天就一起來看看古代男人為什麼都喜歡三寸金蓮?三寸金蓮在當時為什麼那麼流行?
先說一下“三寸金蓮”的起源,據說纏足最早是從南唐李煜那時候開始的。南唐後主李煜風花雪月的事情相信大家都有所耳聞,一次在觀看舞女跳舞的時候,這個舞女裹著腳布,跳起舞來惟妙惟肖,頓時讓李煜感到新奇不已,很是喜歡。因此後面就慢慢傳開了。到了北宋,這個習俗從宮裡向民間流傳開來。南宋時 已在民間普及,甚至成為了一種對女性審美的標準。
實際上,在宋朝以前,纏足一事還僅僅只是一種上層階級比較奇特的審美觀念,認為小腳女人柔弱、溫順,小小的腳看上去特別漂亮。元朝中後期以後,特別到了明朝,纏足卻從士大夫階級的一種審美觀念變成了全社會的某種道德訴求,認為不纏足的女人就是不守婦道,是不守夫綱的表現。從此整個社會先是自上而下後又自下而上地燃起了轟轟烈烈的纏足風潮。雖有“大腳馬皇后”的典範,但是仍然架不住這全社會的風氣和浪潮。
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三寸金蓮的小腳,是站不穩的,三寸金蓮的美人更是充滿病態,然而那時候是美的象徵。晚清的貴族婦人們,她們裹著小腳,大多數不是坐著就是躺著,行動很不方便。
清軍入關以後,曾多次下令禁止纏足,特別是禁止旗人女子纏足,收效甚微,甚至就連乾隆皇帝本人都似乎對小腳有些莫名其妙的喜好。到了清朝中葉,就連旗人女子都紛紛開始纏足。
當看到晚清這樣三寸金蓮的小腳時,頓時整個人都感覺不好了,這樣的小腳,腳得受多大的摧殘,才能變形成這個樣子?
這樣,在上層的變態審美、社會的道德壓力、女子自身追求社會地位等多方面因素下,所謂的三寸金蓮這一人為造成的殘疾和畸形竟成了古人所不斷讚美的物件,實在讓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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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秉燭讀春秋
網上有一句戲謔的話:“現在愛美的女人隆胸、磨皮、美容動刀子不是為了自己看,而是做給男人看”。
這讓我不由得想起,原來女人從古至今始終都在折磨自己取悅男人。
大家別不信,就拿歷史上的“裹足”這一陋習來說吧,女人折磨自己達到了瘋狂的地步。
女人把一個好端端的腳硬生生裹成粽子大小,骨骼和十個腳趾畸形,裹腳布又臭又長,簡直令人作嘔。
然而在古代男人對女人的“三寸金蓮”卻達到了痴迷的地步。
是什麼原因造成女人的纏足?男人為什麼喜歡女人的小腳呢?要想了解這些,咱們還是從“纏足”說起吧。
對於中國是從什麼朝代開始纏足這一問題,多數歷史學家認為是從北宋晚期開始的,到南宋達到了鼎盛時期。
不過也有的人認為是南唐李後主喜歡看小腳女人跳舞而興起的。有句話叫做“楚王愛細腰,宮中多餓死”,李後主痴迷小腳女人,於是民間女子紛紛效仿纏足。
也有人說纏足始於隋朝,傳說有一個女孩為父報仇,把腳裹成三寸,穿上三寸的鞋,鞋底上刻上蓮花,每走一步就留下一朵蓮花,成語“步步生蓮”就是從此而來。
誰知女子失手刺殺失敗遇害,同時楊廣下令女人以後不許纏足,但是民間為了紀念這個奇女子開始盛行纏足。
拋開歷史學者的爭論不談,唯一共同點就是纏足這種陋習是從宮廷上層社會流傳開來的。
這就應了那句話“吃飽思淫慾”,還別說,女人的腳容易讓人聯想到性慾,有句俗語叫做“男人頭,女人腳”摸不得。
在過去女人沒有地位,事事以取悅男人為己任。加上儒家套在女人頭上的“三從四德”的枷鎖,女人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為美德。
既然不走動,大腳丫子有什麼用呢?於是有的女人試著把腳裹小。
這就和女人剛流行隆胸的情況一樣。剛開始隆胸都是一點點的增大乳房,接下來一看效果很好,隆胸女人吸引了男人的“焦點”,於是豪乳橫空出世了。
古代女人纏足也是這種現象。
女人看到四寸的小腳男人很喜歡,然後下決心超過那個女人:“我要裹三寸的小腳!”三寸是女人小腳的極限。
從此以後三寸小腳稱為“三寸金蓮”,4寸小腳稱為“銀蓮”,5寸稱為“鐵蓮”,也就是說“女人以腳小為榮”。
男人為什麼喜歡三寸金蓮呢?完全是男人一種病態的欣賞。前面咱也說了,在古代女人是男人附屬品,男人不許女人走向社會,也不用她們勞動,講真古代女人不過是男人的生育工具。
據說在纏足盛行前,一些文人騷客在喝花酒時,喜歡把女人的腳放在胸前嗅來嗅去,甚至用女人的繡花鞋來喝酒。
既然一些文人喜歡女人的腳味,一些“新潮”女人就想把自己的腳變小一些,這樣文人可以把女人的腳握在手裡把玩,鞋子也越來越小,更接近更適合用來喝酒。
套用一句現代語就是“有需求就有市場。”
另外文人之所以喜歡三寸金蓮,是因為小腳女人走起路來有一種搖搖欲墜的感覺。這時男人會有一種衝上前去保護女人的悸動,藉此滿足男人的虛榮心。
男人喜歡女人三寸金蓮另一個原因是:小腳女人走路時不給力,自覺不自覺就會加緊臀部來支撐上半身,無形之中就訓練了女人的腿部力量和胯的夾力。
在夫妻“啪啪”時,這種力量會凸顯出優勢,所以我說這是男人一種變態的喜歡,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配偶痛苦之上是無恥的行為。
新中國成立後,政府廢除了這種陋習,保護了婦女的合法權利和人身安全。到現在三寸金蓮的小腳女人幾乎見不到了,也沒有人再喜歡這樣的小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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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東哥聊歷史
我們都說古人喜歡三寸金蓮的小腳,說是“盈盈一握,遍地生蓮”。於是才有了纏足的陋習,每個女子都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女兒能有一雙柔弱的蓮足,才好嫁個好人家。這些都是古代人的審美觀念,但從我們現在的角度去看,特別是晚清、民國時期留下的纏足女子腳部的照片來看,實在是一點都不美,反而令人作嘔,那麼為什麼古人會喜歡三寸金蓮呢?
明末清初的大文學家李漁在《閒情偶寄》寫道:三寸金蓮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不僅僅是在三寸金蓮搖旗吶喊,他還將三寸金蓮總結歸納,寫出了近50種如何玩弄三寸金蓮更為舒服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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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薩沙
說了很多次了。
原因大體這幾個:
第一,小腳女人只能依賴男人。
古代並不是所有女人都裹腳,很多勞動婦女是不裹腳的,被戲稱為大腳婆。
這是因為大腳婆要參加勞動,而裹腳以後影響走路,不能好好勞動。
比如太平軍中有很多客家人,這些客家婦女就不裹腳,所以可以長距離行軍,一直從廣西走到江蘇,期間還能從事運輸任務,甚至去協助打仗。
但如果裹腳,對不起,你就失去大部分勞動能力,婦女不能做什麼體力活,只能做家務、帶孩子、最多做些手工。
那麼,這種婦女無法養活自己,必須依賴男人。
她就必須符合“三從四德”,無法反抗了。
第二,一種病態的審美觀。
巴西女人都是巨乳,這也就算了,更主要是豐臀。
她們臀部都很大,很多人到了誇張的地步。
當地人告訴我,很多臀部都是做手術的,因為巴西男人喜歡大屁股。
然而,人家審美觀就是如此。
古代中國男人喜歡小腳,這同人的性心理某些暗示有關係。
比如今天很多人喜歡女人的美足,還有專業的足模,就是這個意思。
而喜歡美足的,不可能喜歡大腳,都要是小腳。
第三,某些功能的改善。
大家都知道,古代婦女全部都是順產,而且往往生育很多個,某些部分不可避免有所鬆弛。
而裹腳以後,婦女需要走路,就必須使用腰部和臀部的力量。
久而久之,這就等於是一種鍛鍊,會導致某些部分不再鬆弛,讓男人獲得性生活上的享樂。
這一點很重要。
基本就是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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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蟲
人都有跟風的心理,就像現在所謂的流行元素,也只不過是某個明星的穿搭而已。只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被認為是時尚的代表,他們的風格也自然而然的被認為流行文化。
在古代一樣,人們對某件事物的喜愛,不完全是因為自己從心裡喜歡,一大部分是跟隨了達官貴人,或是文人雅士這些上流階級的人,喜歡的東西。人們在心裡就覺得,這些比自己地位高的人喜歡的東西,就是好的,自己也應該去喜歡。
裹腳也是這個道理,因為有些文人騷客,比如南唐後主李煜這樣的,他們喜歡這種畸形之美。甚至還為小腳取了一些比較文雅的代稱,如“金蓮 ”,“玉筍 ”, “新月”, “菱角”, “佛手”等,這就引起了更多人的追捧和宣傳。
當這些傳到民間,平民大眾也覺得應該這樣,所以就造就了裹腳的盛行。當所有人都裹腳的時候,如果有一個人不裹腳,那他就會被當做是異類,是要遭受大家的批判的。
在所有人,都要忍受這種裹腳的痛苦的時候,她們覺得這也是女人應該承受的,所以她們也要把這種痛苦延續給下一代,並美其名曰,這就是做女人的代價。其實,也只是一種想轉嫁自己所承受痛苦的心理,與其我一人受罪,還不如大家都受罪,我心裡還能平衡一點。
當一代又一代的思想被禁錮的時候,做母親的,就會主動給自己的女兒去裹腳。因為在古代,教育孩子是母親的事,尤其是女孩子,母親有絕對的特權。而且在封建那個完全的男權社會,女人就是要依附於男人才能生存。整個社會都認為小腳好,小腳美,母親的就會以身作則的教育自己的女孩,如果不裹小腳,就意味著你嫁不出去,就意味著你以後生活可能沒有著落。如果你不裹小腳,或者裹得不好看,那麼有可能就嫁不到好人家。
當一個社會都是這種畸形思想的時候,真正的美與不美,也就不重要了,關鍵是社會給所有人傳達的觀念就是,小腳美,大腳醜。這些逆來順受的平民們也不會去考慮,是不是真的美的問題。長期的壓迫,他們早已沒有了自己的思想,但他們明白一個道理,只要和整個社會一致,就不會出錯。
所以,裹小腳不僅僅是對身體的束縛,更是一種對思想的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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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縹緲峰下一粒沙
“三寸金蓮”是一種畸形、病態的審美觀。別看名字充滿詩意,古代文人也寫過許多詩詞歌賦讚美三寸金蓮,其實那就是一種人為造成的殘缺,充滿了古代女子的眼淚。無論古今,女子都不喜歡三寸金蓮,只有古代男子才喜歡,因為這可以滿足他們的權威感。
現代人要是看到那種被裹過的小腳,心理上會產生極度不適,別說喜歡,不產生恐怖幻想就算不錯了。
以前上學的時候,學校附近有個老太太就經常拐著小腳從校門口經過,後來偶然的機會,我們近距離觀察過,當然是穿著鞋的,鞋子描花繡朵很漂亮,卻又透著種詭異,只要一想到這麼小的鞋子是用來穿而不是藝術品,就覺得冷颼颼的,心裡就兩個字:嚇人。
“三寸金蓮”是纏足造成的,纏足是一個非常殘忍的過程。講究點的人家,女孩子長到虛歲四、五歲時就要開始纏足,從此成為她們一生的痛苦。
人在生長,腳自然也在生長,但男孩子的腳可以無拘無束的長大,女孩子的腳就要受盡折磨,硬生生用外力扼制其生長。為了裹出完美的小腳,往往需要折斷幾跟腳趾,讓整個腳背弓起來,極為可怕。
步步金蓮,那是步步踩在刀尖上。裹腳不容易,纏在腳上的布要緊密的縫起來,也就不怎麼拆洗,那個味道可以想像,和蓮香沒半點關係。
按照現代的標準,把腳裹成三寸金蓮,這雙腳就算是廢了,走不得遠路,走近路也是搖搖晃晃,這人可以算半殘。
但在古代,士大夫們視之為美,因為這代表著安分守己和對男性的依賴服從。小腳出現於宋朝,是對女性的物化,只有在極度男尊女卑的社會環境下,才會衍生出這樣的審美觀。
假設在漢朝或唐朝,想讓女孩子裹腳是不可能的。敢提出裹腳的要求就等著被小娘子們打死吧。
好在並不是所有的士大夫都欣賞三寸金蓮,有識之士也是持反對意見的。南宋文人車若水曾在所著的《腳氣集》中說:““婦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痛苦”,深切的表達了對女子的同情。
但像車若水這樣的人太少了,整個社會環境還是讚賞小腳。要是不裹腳,女孩子有可能嫁不出去,或者只能嫁條件很差的人家。所以為了自家女兒著想,有點家底的人家無不給女兒纏成三寸金蓮。
滿清入關後曾提出禁止纏足,這大概是清朝唯一優於明朝的地方吧。可惜沒有成功,直到新時代才真正廢除了這種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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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蛩嗚齋主
一九九六年時候,中央民族歌舞團有個舞蹈名叫《解放》表現的就是婦女放足那段歷史,我們和電視臺共同舉辦普法晚會時想拿這個舞蹈當引子最後匯出婚姻法宣傳。當時請來舞蹈創作者座談,他的話使我至今記憶。他先問我們在坐人知道古代為什麼從小要讓女人裹腳嗎?我們說願聞其詳。他說中國的封建衛道士們思想陰暗心眼很壞,沒事研究女人都研究到家了,認為女人的腳比臉甚至比性部位更具誘惑,臉常年露在外邊司空見慣,性部位有衣裳擋著眼不見為淨,只有女人的腳夏露冬藏,欲現又隱,加重了男人的好奇和聯想,況且腳不僅有駝著女人走路的用處更有駝著女人滿大街勾引男人的功能,把腳捆住女人就出不了門了,就算出門老公婆家不費勁一追就能追上,所以說你分析古人吧,就是表面仁義道德一肚子男女花活,誰如果內心Sunny能往女人腳上琢磨呀,也就是心裡骯髒的人會這麼想。對於他說的話我們真的沒什麼好反駁,不能說對不能說錯。今天拿出這段話可以請網友們評論一下對錯,反正我覺得除此也聽不到更有說服力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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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青聊史
現在喜歡才怪,這是一種畸形的美,形成這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這幾種:
其實關於三寸金蓮的民間說法有很多種,有舞女在蓮花臺上跳舞而來、有南北朝時期的潘妃在蓮花上行走,也有裹起來的腳更像蓮花這一種說法,這些故事都跟腳有關係,雖然聽起來非常的美麗動人,但是缺乏一定的說服性,畢竟都是民間故事。
有專家根據當時的文化為憑據,從而判斷出三寸金蓮這種說法的真實由來,因為當時佛教盛行,而在佛教中蓮花代表的是純潔和美好,這一點跟古代女子的思想觀念是相同的,貞潔為最大,於是三寸金蓮我們可以理解為誇讚當時的女性,但是這都是建立在女性的痛苦之上,那麼為什麼三寸金蓮還能在古代盛行呢?
這是一種文化傳播在古代要說纏小腳最盛行的時候,那麼一定是在清朝了,在其他朝代女性或許還有選擇,但是在清朝,上至官員子女下到普通人家,都是需要纏小腳的,如果你不這麼做就會被男方嫌棄。
就跟唐朝的以胖為美一樣,在清朝就算長相一般,但如果小腳纏的好,一樣是男性爭相婚娶的物件,而如果只是長相良好但小腳沒有纏好的話,這樣的女性是不完美的,最多可以稱得上是半個美人。
因為陰陽學的原因,讓古時候的人們對男性的理解就是陽剛,而女性自然是以陰柔為美,女性也恰好符合這一個特點,嬌小、柔弱,這是無論在哪個朝代都會有的特點,於是腳的大小也被要求符合這樣的風氣,小即是高貴,大則傷感自卑。
社會要求從周朝開始古代社會對於禮節的要求就越來越高,並且會制定出一些相應的標準,其中有些到現在還尤為盛行,但同時這些禮節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就是崇尚男尊女卑這種思想,於是當時廣大女性受到這種思想迫害。
可能是因為古代服飾的原因,所以需要女性來纏小腳來辨別是男是女,而這樣做的目的僅僅是展現男尊女卑這種思想,到了後來纏足越來越嚴重,這是因為當時人覺得如果女性跟男性腳掌一樣大的話,這樣男性就不好制服女性。
而三寸金蓮就能有效的保持男性處於一個尊貴的狀態,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女性纏小腳之後走路是非常不方便的,甚至單獨一個人生活自理都是一定的問題,而這時候就需要男性來幫助,再一次體現了男性的重要性和尊貴。
還有一點就是當時社會對女性的貞潔看的非常重要,如果一個女性在結婚前就失去了貞潔,那麼一定是會遭到懲罰的,於是一旦裹上小腳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情況,因為這樣可以更好的約束女性,迫使她們順從禮教。
總結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在早期可能女性也不想裹小腳,但是隨著社會在發展,人們對女性的要求越來越高,於是女性就不得不這樣做,導致女性的存在只能是討好男性。
在當時社會普遍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是不喜歡小腳的男性也會因為社會的原因慢慢產生一種畸形的審美,認為小腳就是好看,小腳就是貞潔的代表,只能說舊社會對於女性的迫害實在是太深了,不過幸好的是這種情況再也不會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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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蟶子歷史
先來看看問題,問題說的是問什麼古人喜歡三寸金蓮。現在沒有人聽說呢。
小編來說一下。三寸金蓮,應該算是一種畸形的審美吧。距離我們最近的民國時期,我們應該還能見到一些老一輩的人有纏足。就像小編本身,就見過自己奶奶的纏足。確實小,但確實是身體殘疾的一部分。因為腳小,走路不穩定,所以奶奶很少出門。
第一,封建思想的禁錮。這大概是沿襲下來的傳統吧,漢家女子,就要纏足,並且以“三寸金蓮”為美。腳越小,表現的這個女子越美。所以漸漸的人們以小腳來形容一個人的美貌。就像朱元璋的皇后,馬氏。因為腳大,有了一個大腳馬皇后的俗稱。以此來說明漢家女子腳小的重要性。
主要是人們的思想進化了。清朝的女子就沒有 進行纏足。加上現代化資訊的傳播。所以人們對於男女平等的事情更加的注重。所以對於女子纏足更是放開了。因此現在不在聽見或者看見有人纏足了。
這就是社會的進步,人類文明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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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流年Leoyoe
我們都說古人喜歡三寸金蓮的小腳,說是“盈盈一握,遍地生蓮”。於是才有了纏足的陋習,每個女子都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女兒能有一雙柔弱的蓮足,才好嫁個好人家。這些都是古代人的審美觀念,但從我們現在的角度去看,特別是晚清、民國時期留下的纏足女子腳部的照片來看,實在是一點都不美,反而令人作嘔,那麼為什麼古人那麼喜歡所謂的三寸金蓮呢?
實際上,在宋朝以前,纏足一事還僅僅只是一種上層階級比較奇特的審美觀念,認為小腳女人柔弱、溫順,小小的腳看上去特別漂亮。元朝中後期以後,特別到了明朝,纏足卻從士大夫階級的一種審美觀念變成了全社會的某種道德訴求,認為不纏足的女人就是不守婦道,是不守夫綱的表現。從此整個社會先是自上而下後又自下而上地燃起了轟轟烈烈的纏足風潮。雖有“大腳馬皇后”的典範,但是仍然架不住這全社會的風氣和浪潮。
清軍入關以後,曾多次下令禁止纏足,特別是禁止旗人女子纏足,收效甚微,甚至就連乾隆皇帝本人都似乎對小腳有些莫名其妙的喜好。到了清朝中葉,就連旗人女子都紛紛開始纏足。
為什麼明明是一種對女性的壓迫,這些女人無論滿漢都自發要纏足呢?除了我們所說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徵”之外,其實這也說明,在當時人們的心中,小腳實際上已經成為了一種身份的象徵。就好像古代西歐社會的大戶人家小姐和公主貴婦們才會不要命了地束腰顯身材一樣,纏足也是古代中國社會家境優越,女子不用幹農活的一種體現。
這樣,在上層的變態審美、社會的道德壓力、女子自身追求社會地位等多方面因素下,所謂的三寸金蓮這一人為造成的殘疾和畸形竟成了古人所不斷讚美的物件,實在讓人唏噓!
民國時期,纏足也是屢被禁止,卻無人應和,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的新中國成立之後,在“婦女能頂半邊天”這一新風尚的大力宣傳下,纏足之風才終於停止,被徹底拋棄在歷史的塵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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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趣談唐宋元明清
趣談答案:因為一個人的審美觀念會發生變化的,而這種審美觀念的變化,我們沒有辦法以常理去揣測。
唐朝的肥胖咱們現在好像都是以瘦為美,而在唐朝是以胖為美,比如最近搞出來的那個娛樂活動,小姐姐就是胖乎乎的,肉乎乎的。
針對這一點我們沒有辦法用現在人的眼光來講,我們先拿唐朝來舉一個例子,然後再來看看三寸金蓮。
在唐朝的時候最美的女子應該就是楊玉環了,畢竟被唐玄宗愛的死去活來的。
那麼問題來了,楊玉環究竟多胖呢?咱歷史文獻記載她的身高應該有1米5到1米6左右,而她的體重在150斤到180斤左右。
咱們不說樣貌,單純的說就這麼一坨肉,擺在咱們面前有多少人覺得漂亮,又有多少人覺得不漂亮呢?
說到這裡好像我又要該去減肥了,因為我比楊玉環的體重還要重。
三寸金蓮的審美觀念三寸金蓮最開始的時候,它的審美是在南北宋時期,而南北宋時期之所以有這樣的審美觀念,誰也不曉得為什麼,就彷彿是一個潮流,突然之間就流行起來了。
但是大家千萬不要覺得這僅僅是一個審美觀念,就這個審美而言,在真實的歷史上沒有這麼簡單。
孩子五六歲、八九歲或者十來歲的時候就直接拎出來,把她的腳給纏住,請注意,這個纏住是死命的勒著,就是不讓腳往外長。
因為這個時候的腳的軟骨組織是可以改變的,通過強行的更改腳的軟骨組織讓腳的骨骼發生改變,也就是組織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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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淺墨著色
我覺得可以參考今天的女性為何喜歡整容,不惜陪上性命,什麼抽脂拉,隆胸,隆鼻啊,沒有不能整的,這是一個概念,折磨自己而取悅他人[大笑]難道自己本來的樣子不美麼?誰規定了美只是特定的某種概念?世界因為不同而精彩,如果地球上每種植物都一樣,單一的顏色,形狀,那還有什麼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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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我們都說古人喜歡三寸金蓮的小腳,說是“盈盈一握,遍地生蓮”。於是才有了纏足的陋習,每個女子都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女兒能有一雙柔弱的蓮足,才好嫁個好人家。這些都是古代人的審美觀念,但從我們現在的角度去看,特別是晚清、民國時期留下的纏足女子腳部的照片來看,實在是一點都不美,反而令人作嘔,那麼為什麼古人那麼喜歡所謂的三寸金蓮呢?
古人為什麼喜歡三寸金蓮?三寸金蓮,最早出現於宋代,是古代婦女傳統習俗的極端發展。 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而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的便為"金蓮"。
"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
過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歲時開始纏足,其方法是用長布條將拇趾以外的四個腳趾連同腳掌折斷彎向腳心,形成"筍"形的"三寸金蓮"。其慘其痛,可想而知,這樣做一般大都是在長輩的逼迫下進行的。母親或祖母不顧孩子的眼淚與喊叫,以盡到她們的責任,並以此保證孩子未來的婚姻生活。這種人為的傷殘行為之所以能廣為流行,是因為它以人工的方式營造出了一種獨特的"女性美"。
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風俗開始於北宋,興起於南宋。 五代以及之前的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 宋代文人蘇軾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歎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文人們甚至總結出了小腳的"四美"(形、質、姿、神)、"三美"(肥、軟、秀)。這種審美心理事實上包含了濃厚的性意識,明末清初文人李漁在其《閒情偶寄》中甚至公然聲稱,纏足的最高目的是為了滿足男人的性慾。由於小腳"香豔欲絕"。玩弄起來足以使人"魂銷千古",他竟將小腳的玩法歸納出了48種之多。如:聞、吸、舔、咬、搔、脫、捏、推等。可以說,在古代小腳是女人除陰部、乳房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金瓶梅》中就有"羅襪一彎,金蓮三寸,是砌坑時破土的鍬鋤"之類的說法。
纏足似乎還有另一個目的。由於腳小不便於行走,讓女人纏了足就可以防止"紅杏出牆"。就如同中世紀的歐洲男人為女人制作了貞操帶。而實際上,除了少數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數小腳女人不得不為生計而奔波,她們付出的艱辛,要遠遠超過一個天足的女人。也有人說纏足是為了使女人在行走時必須繃緊大腿根部的肌肉,於是保持陰道的緊窄,從而讓男人獲得更大性快感。
纏足作為一種習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習俗的形成,如賽足會,就是女人們在農曆六月初六這天,向人們展示自己的小腳,以博得好評為榮。
現在人為什麼不喜歡了?因為一個人的審美觀念會發生變化的,而這種審美觀念的變化,我們沒有辦法以常理去揣測。
從女性的角度思考,纏足的過程是很痛苦的,她們從小便開始用長布緊緊的裹住腳,望討得男人歡心。
畢竟在那時無論貧賤富貴,無論地位高低,沒有纏足的女孩常常會被嘲笑,指責她們醜陋的大腳會嚇住男人。
歲月流轉,過去的終將成為歷史,時代在進步,女性社會地位也逐漸提高,裹足這落後而又醜陋的文化糟粕自然要被剔除。
總結:民國時期,纏足也是屢被禁止,卻無人應和,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的新中國成立之後,在“婦女能頂半邊天”這一新風尚的大力宣傳下,纏足之風才終於停止,被徹底拋棄在歷史的塵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