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你是光你是電

    你好朋友,你說的這種情況要看具體條件,你如果在老家有老宅,並且父母正居住,並且老宅繼承權歸你,你可回家翻建老宅。如果你戶口轉走後,己無房屋,那也就無法回去建房的,因為你己無權再申請宅基地。

  • 2 # 沾化老農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房子舊了可以進行修繕,如果房子塌了不能住了,是不能進行返建的,宅基地就自動歸集體的了,因為你是非農戶口。

  • 3 # 山水陽光61680097

    應該可以,國家鼓勵宅基地不能買賣,就是保障老百姓永遠掌握在廣大老百姓手裡,有利中國長久穩定,房子修善後可以租出去。

  • 4 # 荊楚作家文學社

    題主你所提到的問題根據國土資源部《土地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城鄉建設部《城鎮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你的情況是不能建造房屋的。

    具體參考意見①農村宅基地管理必須“一戶一宅”。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得超過省市規定的標準,這個標準要根據各省自已的規定來辦理。

    ②申請條件。a.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 b.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 c.因自然災害、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可以具備申請宅基地條件。

    ③糾紛處理原則。a.屬於集體所有權土地的宅基地,集體組織個人不得侵佔、買賣非法轉讓;b.法人或公民有合法繼承與有合法使用權的,除統一規劃或個別調整外,長期不變;c.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農村房屋買賣宅基地使用權隨房轉移;村民遷居、戶口變更,宅基地由集體收回使用;d.尊重歷史、面對現實、有利於生產生活原則。對未經規劃的、四至不明有爭議的宅基地,可參照土改時期確權情況處理;f.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原則。採取及時、慎重、防激化的措施妥善解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總之,根據上述部、省級各類農村宅基地管理法規辦法及爭議處理原則辦法,你是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而非農村居民戶口歷史久遠,宅基地早應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使用,你再無使用許可權建房。

  • 5 # 奇效偏方

    根據中國的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使用權是村民的,根據目前實行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的個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如果你老家有老宅,並且父母住著,你又有繼承權,是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繼續獲得宅基地使用權,並按你當地規定進行房屋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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