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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奔跑的阿義

    我曾經被一個朋友指定為聯絡人 ,因為他的廣發信用卡是我推薦辦理的 。

    嚴格意義上來說,如果他正常使用信用卡,正常按時還款,跟聯絡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然而,後來這個朋友欠款六千多元一直沒有還款,永遠也不能還款了。因為他永遠的離開了。

    銀行一年內多次打電話聯絡我,本省的,總部的,至少聯絡我有十次。我都急了,“你們都不備註一下嗎,老是給我打電話?”好像也說他老婆的電話一直沒人接,估計是知道怎麼回事,就不接。

    一年過去了,就再也沒有打過電話給我了。

    呆賬坐實了,六千多,也容易理解銀行的感受。

  • 2 # 博文微金融

    有影響,但是您放心,信用卡透支的錢是不會讓您還的:影響是輕微的,不必過於憂慮。

    銀行在為持卡人辦理信用卡的時候,通常要求除了自己和家人的資訊,還要加上一個聯絡人資訊。這就相當於備用電話。如果銀行有事聯絡不上持卡人,可以打備用電話。

    我辦的那些信用卡,聯絡人資訊幾乎都寫的是我一個部門的同事。當然了,這個時候就看出來哪個人跟你關係好了。

    當你提起筆來,想都不想就寫上了一個名字,這個人就是你信任的那個人,換句話,也是信任你的人。哪個人能把和自己關係很差的人當做聯絡人寫上去呢?就算你寫了,也得提前請示一下人家,不可能自己做主想寫就寫的。

    說起來, 聯絡人的電話銀行是不會輕易打的。凡是到了打聯絡人的電話的程度,說明持卡人就是聯絡不上了,肯定是有事情發生了。否則的話,聯絡人電話就是一個擺設,一個讓銀行寬心的擺設而已。

    退一步講,就算是持卡人聯絡不上了,銀行打聯絡人電話,也是想讓聯絡人提供一下資訊,告訴他們人去哪兒了,您要是想說,就告訴他們,不想說,人家也不會把聯絡人怎麼樣。說是人情,不說是本分。

    銀行是不會要求聯絡人還透支款的。他只是聯絡人,不是擔保人,沒有替別人還錢的義務。哪有寫一個電話號碼,就承擔還款責任的道理呢。昨天剛剛在單位學習過的,保證擔保的手續也很嚴格呢,豈止是一個電話號碼這麼簡單的事。

  • 3 # 達新東方

    儘量不要這樣做,朋友兩口子辦卡留我這電話號碼,兩口子後來都逾期了,銀行電話一天兩三遍,你接吧,煩得慌,不接吧,又擔心給朋友造成不便,當時辦卡時怎麼也沒想到兩口子會一起逾期,真是百年修的同船渡,一家人不進兩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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