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成為某個國家的公民,就會根據該國法律擁有某些權利,同時也需要履行某些義務。一般來說,只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當然這也是我們絕大多數人的情況,代表著該國對他(她)有管轄權,他(她)是這個國家公民,他(她)在該國擁有選舉和被選舉、生命、財產等權利。如果他(她)在外國遭受不公平待遇的話,他(她)可以要求本國(也就是他(她)的國籍所在國)的外交保護。除了享受國籍所帶來的這些權利外,他(她)也要履行某些義務,比如說服兵役、服從其國籍所在國的屬人優越權等。換句話說,我們大多數只具有一個國家國籍的人,既享受國籍帶來的權利,也要對國籍所在國負有效忠的義務。而且,這種權利和義務,是非常明確的,只是對其國籍所在國就好了。
而擁有雙國籍的話,擁有雙國籍的人就得在其所擁有的兩個國籍所在國都享受權利,並且負擔義務。也就是說,具有雙國籍的人,可以分別在他(她)所擁有的國籍的國家選舉和被選舉,享受這兩個國家的外交保護。當然,同時他(她)也要承擔因此帶來的雙重義務,也就是說他(她)要同時對這兩個國家效忠(大家覺得可能麼),在兩個國家都服兵役。因此擁有雙國籍者在享受來自於兩個國籍國帶來的好處,比如說去第三國,可以根據兩個國籍國與該國關係,出示哪個國家的護照,從而獲得便利,時;也要承擔雙重國籍帶來的弊端,比如說如果兩個國籍國都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那麼他(她)就會遇到服役問題上的麻煩,而且是大麻煩,再比如說他(她)可能要在兩個國家都要交稅。
總體來說,雙國籍者相比於只擁有一個國籍的人,在國際關係中享受的好處更多,當然,遇到的麻煩也更多。
我們知道,成為某個國家的公民,就會根據該國法律擁有某些權利,同時也需要履行某些義務。一般來說,只擁有一個國家的國籍,當然這也是我們絕大多數人的情況,代表著該國對他(她)有管轄權,他(她)是這個國家公民,他(她)在該國擁有選舉和被選舉、生命、財產等權利。如果他(她)在外國遭受不公平待遇的話,他(她)可以要求本國(也就是他(她)的國籍所在國)的外交保護。除了享受國籍所帶來的這些權利外,他(她)也要履行某些義務,比如說服兵役、服從其國籍所在國的屬人優越權等。換句話說,我們大多數只具有一個國家國籍的人,既享受國籍帶來的權利,也要對國籍所在國負有效忠的義務。而且,這種權利和義務,是非常明確的,只是對其國籍所在國就好了。
而擁有雙國籍的話,擁有雙國籍的人就得在其所擁有的兩個國籍所在國都享受權利,並且負擔義務。也就是說,具有雙國籍的人,可以分別在他(她)所擁有的國籍的國家選舉和被選舉,享受這兩個國家的外交保護。當然,同時他(她)也要承擔因此帶來的雙重義務,也就是說他(她)要同時對這兩個國家效忠(大家覺得可能麼),在兩個國家都服兵役。因此擁有雙國籍者在享受來自於兩個國籍國帶來的好處,比如說去第三國,可以根據兩個國籍國與該國關係,出示哪個國家的護照,從而獲得便利,時;也要承擔雙重國籍帶來的弊端,比如說如果兩個國籍國都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那麼他(她)就會遇到服役問題上的麻煩,而且是大麻煩,再比如說他(她)可能要在兩個國家都要交稅。
總體來說,雙國籍者相比於只擁有一個國籍的人,在國際關係中享受的好處更多,當然,遇到的麻煩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