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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牛曉東北京律師

    1.兩歲以上8歲以下的子女,在離婚時的撫養權是最有爭議的。需要結合雙方的條件看哪一方撫養更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

    2.雙方在財產上的收入,通常不是決定性因素,就算一方年賺100萬,另一方年賺10萬,那麼年賺10萬的一方就沒辦法獨立養孩子了嗎?我覺得也未必。

    3.恰恰相反,孩子歷史的撫養經歷影響會大一些。孩子已經習慣了目前的環境如果突然改變環境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4.當然影響撫養權有很多其他因素,鑑於篇幅限制不再詳細說了,但只要您自己有一定的收入來源,或者說有自己的父母幫忙,不至於說離婚後完全無能力撫養,那麼收入方面不必過多的考慮。法官也不會單單因為你收入沒有對方多,而將孩子判給對方,其需要綜合各方面的因素來判斷,您只需要把自己的優勢都展現出來就可以。

  • 2 # 淡墨清荷明媚了誰的淚750

    難道孩子不能自己選擇跟誰嗎?超過7歲以上的孩子,可以徵詢他們的意見。強求來,孩子以後也會恨你,本就離婚對孩子打擊就挺大的,而且還不能選擇想跟誰在一起生活的權利都沒有。

  • 3 # 東友律師團

    孩子的撫養權並不是只看哪一方的經濟基礎來決定的,有很多的條件都會影響到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像是孩子的年齡、孩子的性別、雙方的經濟能力、是否有穩定住所、雙方是否有惡習等這些條件都會影響到孩子撫養權歸屬。

    一般2週歲以內的孩子由於撫養的特殊性,所以一般都由女方撫養,但是如果女方有賭博、吸毒的惡習或者有嚴重疾病無法撫養孩子是會把孩子的撫養權判給難防的。

    雙方的經濟能力也是法院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一個重要方面,因為畢竟撫養孩子所需的金錢是非常多的,就像有些人把孩子稱為“四腳吞金獸”一樣。所以這一點男方可能比你更有優勢。

    但是也不要擔心的,因為“孩子兩歲半一直由女方照看”,一般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是要維持孩子的生活環境不變,因為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往往會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所以這一點對你有利。

    再有就是法院裁判孩子的撫養權,總的原則是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一方有賭博、吸毒、虐待等惡習的,則孩子撫養權更傾向於判給對方。

  • 4 # 心想事成194004465

    法律對女方是不公平的,女方一結婚就得在家照顧孩子和老人,肯定沒男方有錢,可離婚多數會判給有錢的男方,不要有錢有對孩子好,我見到過就判給有點錢的男方,結婚人家捨不得給孩子花,還不如跟媽媽呢,局然男方有錢為什麼不把孩子判給女方,男方出撫養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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