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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a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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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餐飲酒店職業經理人
勞動者上班時間在單位樓梯摔傷,屬於在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所以,確認為工傷情況下,單位應先為受傷員工申報工傷,受工傷的員工有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基金之外的相關合法的費用由單位來承擔。公司若未交工傷保險,所有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如今的社會、另似的事件太多了、自己就經歷過一回、女朋友在餐廳打工上班途中累倒磕臺階上頭上七針、當時第一時間想的就是先送醫、我抱著她跑了兩條、血都幹了、計程車看見都躲、看大夫動手封傷口那個心痛勁沒經歷過的根本不會明白、事後老闆以沒勞動合同為藉口拒不賠償、連句關心的話都沒有、當時也年輕、喊了一幫朋友砸了那家黑店、打了老闆全家、逼著給了三萬、我一分沒拿不能坑我兄弟們、自己抗了所有事、座了五年牢、在裡邊的日子沒有一天不後悔的、不是後悔做了這個事、是後悔當時沒能親手殺了那一家四口。這件事在我心裡始終是個結、有些時候選擇拿起刀是因為沒有“辦法”。如今的社會人心太涼、江湖事只能靠暴力、生活在底層的人群法律不會向著你。富也好、窮也罷、人生短短几十載、為富不仁沒關係、千萬不要逼人太甚、否則掙在多錢也只能在十字路口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