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社會對職業律師(lawyer)有一個約定俗成的屬性描述:律師是一個具備一定含金量的有獨立操作能力、專業知識比較豐富、對社會各階層有較高的融通能力、各方面的素質較高的“個體戶”。把“律師”的屬性放大,則包括:
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
二、經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資格;
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執業證書;
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
因此在資訊社會,“律師”是一個高頻詞。而律師也同時被界定為不同於古代的訟師、狀師,是透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物件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或者政府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
綜上所述,律師也可以理解為各方面的適應能力比較強,通情達理,有應急才能,對國法、民情、規矩均有較高理解水平與溝通能力。
鑑於此,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無論是什麼界別的律師都必須知道:早上不能去要賬!當然除了貨款、合同款、欠款,更重要的還包括借款!再好的朋友,在你出於緊急的情況下,只要是“借”,就說明不是“欠”,也就是說,不是法定必須給你的!哪怕是親爹向親兒子借錢也有可能借不到!因為一大早這樣做覺得會給人帶來晦氣,影響人一天的心情。如果頭天買的東西不合適,第二天也不能一大早拿去退換,店家也不會給你換的,最好在下午去換。店家會樂意給你換的。迷信說法就是不吉利。按常理說,人在睡不醒的時候被別人打擾心情是非常惡劣的,脾氣好的不會說什麼,脾氣不好的就會摔東西,沒心情做事甚至打人罵人
。總之潛意識裡面就是不高興,又碰到要錢的。
要知道如果是你給他錢,他就會立馬興高采烈了!
資訊社會對職業律師(lawyer)有一個約定俗成的屬性描述:律師是一個具備一定含金量的有獨立操作能力、專業知識比較豐富、對社會各階層有較高的融通能力、各方面的素質較高的“個體戶”。把“律師”的屬性放大,則包括:
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按現行《律師法》之規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學歷”之法律知識或“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知識”;
二、經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資格;
三、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准,取得執業證書;
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
因此在資訊社會,“律師”是一個高頻詞。而律師也同時被界定為不同於古代的訟師、狀師,是透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範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物件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或者政府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
綜上所述,律師也可以理解為各方面的適應能力比較強,通情達理,有應急才能,對國法、民情、規矩均有較高理解水平與溝通能力。
鑑於此,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無論是什麼界別的律師都必須知道:早上不能去要賬!當然除了貨款、合同款、欠款,更重要的還包括借款!再好的朋友,在你出於緊急的情況下,只要是“借”,就說明不是“欠”,也就是說,不是法定必須給你的!哪怕是親爹向親兒子借錢也有可能借不到!因為一大早這樣做覺得會給人帶來晦氣,影響人一天的心情。如果頭天買的東西不合適,第二天也不能一大早拿去退換,店家也不會給你換的,最好在下午去換。店家會樂意給你換的。迷信說法就是不吉利。按常理說,人在睡不醒的時候被別人打擾心情是非常惡劣的,脾氣好的不會說什麼,脾氣不好的就會摔東西,沒心情做事甚至打人罵人
。總之潛意識裡面就是不高興,又碰到要錢的。
要知道如果是你給他錢,他就會立馬興高采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