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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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糖人食療功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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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森森相應
你可以報警,房子已經租了給你,已經是屬於你的私人空間範圍,也是你的臨時住處,房東未經租客同意,無權隨意進出。你這房東的行為屬於私闖民宅,如果不見了東西,可以認定為入室盜竊。你這房東真沒大腦,不見了東西可以直接賴他身上,沒見過這麼蠢翻天的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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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幸福只要一生就好
如果你是問二房東租賃的房子那麼情況就不一樣了,房東可以說我不同意二房東轉自你和二房東的合同成立但是房東不認可你也必須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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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臘肉聊房產
房東與租戶自簽訂房屋出租合同後,房子的使用權就發生了轉移。通常情況下,如果房東有事必須同租戶面談,需要事前電話與租戶聯絡,雙方約定合適時間見面。房東入戶前需先敲門,待租戶允許後方可進入。特殊情況諸如房間漏水、管道堵塞、火災等險情發生後,在租戶不能及時趕回的情況下,房東可以開門進入,配合相關人員排除險情。
非以上情形,房東在未經租戶允許情況下多次擅自進入房間, 已經涉嫌侵犯公民隱私權,如果構成嚴重後果應該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租戶發現貴重物品丟失,應在第一時間選擇報警,並向警務人員提供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及存放位置等情況。現在絕大多數小區每棟樓的道路入口處都會安裝攝像頭,只要調取當天監控,查詢入室竊賊並不難。
如果物品丟失確實與房東無關,那就等警察破案;如果錄影顯示房東曾先於竊賊進入房間,則可能因房東忘記關門所致,房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結合上面談及的為防意外情況發生,房東留有房間備用鑰匙也有一定合理性,但也有房東不留鑰匙的情況,租戶可以把鎖心換掉,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但房東的行為的確存在安全隱患,如果事情發生與房東有一定關係,應儘快與房東協商解決,為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可以告誡房東以後不得再次不請自入,並在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予以明確,否則造成後果由房東負責。
房東在未得到房客的允許一般不會私自進房間的,除非緊急狀況!
不過,你東西丟了還是忘其它地方了?得回憶清楚。當然,你怎麼知道房東進過你房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