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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人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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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弓金女
兒子會掙錢,應該給女兒,特別是離婚又再婚的女兒。
做父母的,把財產都給了女兒,可能還覺著不夠
在城市,很多兒子是主動放棄父母財產的
有的女兒,財產全霸佔,還不想盡力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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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三裝修材料1
不要去突破傳統,總有一些自謂新社會新思想去突破傳統,社會之亂就源於這些想突破傳統的人,社會需要傳承,一個家族同樣也需要去傳承,傳承是一個家族的根基是精神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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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太陽映照不老鬆
我覺得衝擊不算大,繼承法說的男女平等,都有繼承權,也都有善養的義務,過去的習俗是財產全都兒子繼承善養也都是兒子兒子管,女兒只是只是跟劇自己自願進點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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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然40930751
我們的思想要與時俱進,家產傳男不傳女,那都是舊社會的思想,現在,男女平等,女兒只要盡到了孝敬父母的職責,一樣會繼成父母的遺產,過去是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只要出嫁後就不能在管孃家的事,父母都得依靠兒子養老,所以,老一代的父母一定要生到兒子才為止,家裡如果生了很多女兒,沒有生到兒子是很難堪和不昭婆家待見的,隨著時間的轉變,一切事物都在發生變化,現在,女兒是父母的貼心小棉襖,家裡有個女兒心裡才踏實,舊社會養兒防老的舊思想一去不復返了,所以,女兒能繼承父母的遺產,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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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錢錢的小鞋子
老人的房子拆遷了後,就跟大兒子家一起建了房子。我是小兒子家,老家沒給我們建房子,就像女人一樣,17歲就出來上學在外安家落戶了。在贍養上,女兒可以不管老人,但是我作為兒子,要跟老大家平分甚至更多贍養費。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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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river0212
“兒女享有相同的繼承權”是以法律形式體現男女平等的原則。而習俗中“兒子繼承家業”則是典型的重男輕女的陳腐觀念,本來就是應當屏棄的。如果有衝擊甚至是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在繼承問題中長期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現象,那麼應該是促進社會進步的一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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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佳和月圓
對於財產來說確有一定的衝擊,但在贍養老人方面也規定了女兒也有贍養老人的義務,沒有贍養老人是可以不給或少給父母留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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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William威廉大帝
不大,因為可以用遺囑繼承保證兒子繼承家業。
事實上,很多法律或者行政檔案,看似保障了某弱勢群體的權利,實際操作中,可能恰恰相反,是損壞了這些弱勢群體的權利。
比如,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某單位連續工作10年,單位就得與勞動者簽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個條款看似是保護了勞動者的權利,實際操作中,很有可能是剝奪了勞動者的權利。很多情況下,用人單位為了避免麻煩,會在勞動者工作期滿10年之前就找理由與勞動者解約,使勞動者喪失了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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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宇哥侃文化
在法律層面給予明確,對保護公民的切身利益也提供了另一堅實的法律依據!但是依然無法改變農村的現狀。“由兒子繼承家業”在農村仍然是約定俗成的!
在農村,大多老一輩人忙活了大半輩子,蓋了新房,除非沒有兒子只有女兒,或者除非兒子實屬大逆不道之外,包括房子等遺產還是留給兒子的。
假如,老人的財產留給女兒沒有給兒子,社會世俗就會批判這對父母“腦子有問題”———家產竟然不給兒子給女兒。
一般的封建意識: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尤其是家產如果給了女兒,以後這些家產就會改了姓了的。
農村老一輩的人文化素養不是很高,法律意識淡泊。“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等封建糟粕根深蒂固,短時間還無法根除這些錯誤思想。
老一輩也沒有立遺囑的觀念,家產留給兒子,目前仍然是約定俗成的。
回覆列表
是的,衝擊大
首先,男女平等的原則是中國繼承製度的基本原則之一。繼承法按照憲法的精神,在第九條明文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一原則體現在:1,在確定繼承人範圍時男女平等。2,在規定繼承人繼承順序時,男女平等。3,按法定繼承分配被繼承人遺產時,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男女平等。4,在代位繼承和轉繼承中,代位人和轉繼承人既可以是父系的男女近親屬,也可以是母系的男女近親屬。5,按照遺囑繼承的,男女平等。
其次,按照權利與義務同等的原則,來看待"兒子繼承家業"。女兒雖然出嫁,但女兒與兒子同樣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在"嫁出的姑娘潑出的水"舊觀念引導下,"兒子有權繼承家業",而女兒無權繼承家業,剝奪女兒對家業的繼承權,顯然是不公平的。如果確有切實的證據證明女兒沒有盡贍養義務,兒子盡了贍養義務,那兒子繼承家業可以成立。
再次,當地流行的習俗,不得與國家法律相牴觸。習俗符合法律的,可以
實行。習俗與法律牴觸的,習俗不能代替法律,習俗應服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