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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川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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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盛世西安
這個問題由我給你解答。
1、如果在籤合同之前,開發商如實告知你需要在後期補差價,那我不從條件去補。
2、如果在籤合同之前,他沒有告知,而後續在交房過程當中說是實際面積要大於合同面積。要求不差價,且合同裡面沒有明確要求,可以按照合同欺詐進行上訴要求退房。
3、現在市場上大部分的房子。在籤合同過程當中告知你。實際面積要比合同面積大,而且承諾大於的面積是屬於贈送面積。所以前提一定看清合同。
按照法律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築面積與商品房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或者無約定,或是不明確的,按照一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進行多退少補,買受人請求退房的,不予支援;
2、面積差超過3%,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並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3%以內,買受人按照合同約定價款不足差價,超過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如果開發商不同意,您可以向當地住建局相關部門反應,要求協助處理;如果依然協商不成,您可以走相關法律程式。
這裡提到的面積誤差是以3%為基準,不是平米數,具體您得算算,
如果您買的是500平米的房子,面積差在15平米,那也算合理範圍,應該向開發商補交面積差額。